联海特派团
联合国海地特派团最初为协助实施海地各方于1993年7月3日签署的《加弗纳斯岛协定》的某些条款而成立。1993年,联海特派团的规定任务是协助海地武装部队现代化,并建立一支新的警察部队。由于海地军事当局不合作,该任务无法完成。此后,安全理事会在其1994年7月31日第940号决议中,核准建立联海特派团先遣队,以便制订同多国部队协调的适当手段,监测多国部队的行动,并评估需要和准备一旦多国部队完成任务立即部署联海特派团。联海特派团于1996年6月结束。
奖章饰带和条纹的颜色搭配包含海地共和国的品蓝和红色,边缘为联合国蓝,并有两条白线饰边,代表两者间的友谊。
为联海特派团提供民警和军事人员的有以下国家:阿尔及利亚、安提瓜、阿根廷、奥地利、孟加拉国、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贝宁、加拿大、吉布提、法国、危地马 拉、几内亚比绍、圭亚那、爱尔兰、约旦、洪都拉斯、印度、牙买加、马里、尼泊尔、荷兰王国、新西兰、巴基斯坦、菲律宾、俄罗斯联邦、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苏里南、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和美利坚合众国。
1996年7月,联合国海地支助团(联海支助团)接替联海特派团,前者的任务期限至1997年7月31日为止。联合国海地支助团(联海支助团)由安全理事会1996年6月28日第1063号决议设立。在设立该特派团时,安理会强调有必要支持海地政府致力维持由驻海地多国部队建立的安全与稳定的环境。
下列各国向联海支助团提供了民警和军事人员:
联海过渡团是联合国在海地的一系列维持和平行动中的第三个特派团。它由安全理事会1997年7月30日第1123号决议设立,任务期限为一期四个月,至1997年11月30日为止。成立目的是协助海地政府,支持和帮助海地国家警察的专业化。
为该特派团提供了民警和军事人员的国家有:阿根廷、贝宁、加拿大、法国、印度、马里、尼日尔、巴基斯坦、塞内加尔、多哥、突尼斯和美利坚合众国。
1997年12月,联合国海地民警特派团(联海民警团)接替联海过渡团。联海民警团由安全理事会1997年11月28日第1141(1997)号决议设立。与前三个特派团不同的是,联海民警团没有军事部门。它的授权任务是继续联合国支持海地国家警察和帮助其专业化的工作。
民警人员的提供国有:阿根廷、贝宁、加拿大、法国、印度、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突尼斯和美利坚合众国。
2000年3月16日,新设驻海地国际文职人员支助团(海地文职支助团),以接替联海民警团。大会1999年12月17日第A/54/193号决议核准成立海地文职支助团,其授权任务是巩固联海民警团和联合国历次驻海地特派团的成果。海地文职支助团所担负的任务是进一步促进人权和加强海地警察和司法部门的机构效能,并协调和推动国际社会同海地境内的政治和社会行动方的对话。
向海地文职支助团提供民警人员的国家为加拿大、法国和塞内加尔。海地文职支助团没有军事人员。
上述各特派团的奖章和获奖合格时间仍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