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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人权日

对少数群体的歧视

对少数群体的歧视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在其人口中都有民族或族裔、语言和宗教的少数群体。许多侵犯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行为都凭借歧视、种族主义以及基于受害群体的族裔、宗教、种族特征而加以排斥。

  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少数群体问题一直列入联合国议程。大会在1948年宣布联合国不能继续对少数群体的命运无动于衷。2005年世界高峰会议成果申明促进和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有助于“政治和社会的和平安定并且丰富文化多样性和社会的传统”。

  1992年大会通过的《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宣言》载有关于少数群体的权利清单,其中包括享有其文化、信奉其宗教并举行其仪式以及使用其语言的权利。该宣言重申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根据不受歧视和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的原则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其他主要原则包括保护少数群体的存在、促进和保护其特征以及切实参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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