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届会议
议程项目98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二委员会的报告(A/50/620)通过]

50/121.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

大会,

回顾其1993年4月8日第47/227号、1993年12月21日第48/207号和1994年12月19日第49/125号决议,

审议了应联合国训练研究所董事会的要求而编写的题为“联合国训练研究所进行中活动的概况 和可能发展的简要说明”的报告,1 并考虑到在大会第二委员会上所作的各项发言,

认识到联合国训练研究所总部已从纽约顺利迁往日内瓦,并在新的所在地巩固加强,

感兴趣地注意到为完成训研所改组过程而采取的各项措施,

欢迎已按照第49/125号决议的规定采取措施,解决训研所在租用其日内瓦总部的费用方面遇到的问题,

认识到训练活动应发挥更显著和更大的作用,以支持国际事务的管理,支持联合国系统经济和社会方案的执行,

1. 重申联合国训练研究所的现实意义, 特别是由于所有会员国都有许多训练方面的要求;

2. 邀请训研所进一步发展它同联合国各研究所以及其他有关的国家、区域和国际研究所的合作;

3.欢迎训研所董事会在其第三十三届会议和特别会议上决定邀请训研所在现有资源范围内, 并按照大会第47/227号和49/125号决议的规定,在纽约开设一个联络处,以满足各会员国驻纽约使团和代表团的训练需要,并加强同联合国秘书处的合作关系;

4. 促请所有会员国向改组后的联合国训练研究所恢复或增加自愿捐助,特别是捐助其普通基金;

5.鼓励秘书长针对训研所执行主任办公室正规化的问题采取适当措施,要考虑到董事会的各项建议;

6.请秘书长适当考虑到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向大会第五十一届会议提出报告,说明如何可以加强联合国训练研究所的训练活动,如何更好地确定其作用。

1995年12月20日
第96次全体会议

注:

1. A/50/539,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