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届会议
议程项目45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0/L.17/Rev.1和Rev.1/Add.1)]

50/132. 中美洲局势: 实现稳固持久和平的程序和形成
和平、 自由、民主和发展区域的进展

大会,

回顾安全理事会各有关决议及大会本身的决议,特别是1993年12月20日第48/161号决议和1994年12月19日第49/137号决议,其中大会承认在适当的全球行动准则范围内向中美洲提供国际支助的重要性,以便保持和扩大在巩固和平、民主和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取得的进展,从而消除妨碍中美洲成为一个和平、自由、民主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的障碍,

认识到中美洲国家总统1987年8月7日在第二次埃斯基普拉斯首脑会议1 上以及在其后各次首脑会议、特别是1994年8月18日至20日中美洲国家总统在哥斯达黎加瓜西莫举行的第十五次首脑会议、2 1994年10月12日和13日在马那瓜举行的中美洲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首脑会议、3 1994年10月24日和25日在特古西加尔巴举行的中美洲和平与发展问题国际会议4 和1995年3月在萨尔瓦多举行的中美洲国家总统第十六次首脑会议上所作的承诺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重申中美洲如果没有可持续发展或民主,就不可能有和平,而可持续发展和民主是确保该区域变革进程和执行在中美洲国家总统最近的会议上,特别是在中美洲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首脑会议和中美洲和平与发展问题国际会议上赞同的可持续发展综合建议的必要条件,

深信各种希望鼓舞着中美洲人民实现和平、各种希望鼓舞着中美洲人民实现和平、和解、发展和社会,并且承诺根据自己的决定和自己的历史经验,同时完全尊重自决和不干预的原则,以对话、谈判和尊重所有国家合法利益的方式来解决彼此的歧见,

认识到1994年6月29日在墨西哥城通过的关于协助流离失所人群和冲突受害者及赤贫民众《承诺宣言》的有效性;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接替原由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执行的任务作为带头机构发挥的作用,

提请注意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3 的建立,这是国家和区域两级新的综合发展战略,它规定了政治、道德、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优先事项,并提请注意1995年3月在萨尔瓦多首脑会议上签署的《中美洲社会融合条约》,这项条约的一个主要目标是人力资本投资,同时牢记中美洲一体化体系是能够有效、有序和协调地促进综合发展的组织机构,

强调合作和国际声援对于支持中美洲国家政府和人民为巩固稳固持久的和平所作努力的重要性,强调有必要在该区域新形势下加强有关合作和从经济、技术和财政上援助中美洲的新方案,

注意到在加速建立《特古西加尔巴议定书》5和在瓜西莫举行的第十五次中美洲区域首脑会议通过的《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具体行动纲领》2所规定的中美洲区域安全新模式方面中美洲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各项努力以及目前就《中美洲安全条约》进行的谈判的重要性,

欢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依照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在中美洲充分执行职责所担当的重要作用,并认识到依照大会通过的决议而计划或正在该区域进行的各项观察和监测任务的重要性,

强调危地马拉政府和危地马拉民族革命联盟必须下定决心充分实施人权并按照1994年1月10日《关于危地马拉政府和危地马拉民族革命联盟恢复谈判进程的框架协定》6以及危地马拉人民的希望,尽早达成协议,以建立稳固持久的和平,而且双方必须充分遵守所商定的其他承诺,

回顾其1994年9月19日第48/267号决议、1995年3月31日第49/236A号决议和1995年9月14日第49/236 B号决议,其中大会决定设立一个联合国危地马拉人权和关于人权全面协定承诺的遵守情况核查团,并延长了该核查团的任务期限,

强调国际合作在国家实现和平的努力方面可发挥作用,特别是可以为秘书长1995年3月1日设立的促进危地马拉和平进程信托基金提供捐助,

强调目前的选举进程在加强危地马拉民主体制方面的重要意义,

满意地注意到在危地马拉和平进程框架内于1995年3月31日在墨西哥城签署了《关于土著人民特性利的协定》,7

赞赏地注意到萨尔瓦多人民和政府为巩固在向民主、法治和尊重人权的社会过渡方面取得的进展 而正在进行的各项努力,并赞扬萨尔瓦多政府重申其关于充分履行其根据《和平协定》所作承诺的政治意愿,8为所有萨尔瓦多人谋幸福,

欢迎1995年10月31日第50/号决议,其中核准秘书长的提议,将联合国萨尔瓦多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延长六个月,并在能够有效执行任务的情况下,逐步减少其人员和费用,以便秘书长开展斡旋并监测各项和平协定尚未履行的规定的执行情况,

又欢迎通过了1994年11月17日第49/16号决议,其中认识到尼加拉瓜目前依然存在的特殊情况,

认识到尼加拉瓜政府努力巩固和平与民主、修复经济和重建国家,应受国际社会和联合国系统紧急支援,以期维持其成果和克服尼加拉瓜不断发生的战争与自然灾害的影响,又认识到尼加拉瓜政府关于联合国在1996年举行选举期间派驻观察员的要求也值得支持,

又注意到联合国和各种政府机制与非政府机制对中美洲逐步转变为一个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的区域的宝贵而切实的贡献,以及欧洲联盟和中美洲国家部长级会议范围内进行的政治对话和经济合作以及二十四国集团工业化国家和作为合作国家的三国集团9通过促进中美洲民主与发展协会采取的联合行动的重要性,

注意到1995年10月3日秘书长关于中美洲局势的报告,10

1. 赞扬中美洲各国人民和政府执行各次首脑会议通过的协议,特别是中美洲国家总统最近几次会议所通过的承诺,努力巩固和平并促进可持续发展,并请秘书长继续尽可能充分支持中美洲各国政府的倡议和活动;

2. 支持中美洲各国总统决定宣布中美洲为一个和平、支持中美洲各国总统决定宣布中美洲为一个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并鼓励中美洲各国根据最近几次中美洲会议在可持续发展综合战略的框架内采取行动巩固以民主、和平、合作和尊重人权作为发展基础的政府;

3. 提请注意中美洲各国总统在《瓜西莫宣言》2 中所载的决定,该决定中具体订出称为《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的国家和区域战略,使这项综合倡议成为政治、使这项综合倡议成为政治、道德、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一个立即行动,通过这些活动中美洲各国希望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变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供其他区域效法;

4. 欢迎中美洲各国努力促进面向人的发展的经济增长,并在加强民主和巩固该区域和平方面取得进展;

5. 又强调中美洲一体化系统完成的工作,《特古西加尔巴议定书》5已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并已由大会给予观察员地位,11 表示充分支持中美洲各国在促进和扩大中美洲一体化进程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呼吁各会员国和国际组织同中美洲切实合作,以期加强次区域的一体化,使其成为一个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

6. 支持中美洲国家重视树立以合理的均势和由文人执政为基础的新的区域安全模式,促请中美洲安全委员会继续进行谈判,以期缔结中美洲民主保障条约,从而实现中美洲一体化系统的一项基本目标,并请秘书长及时给予所需的支助;

7. 鼓励安全委员会为拟订关于中美洲的民主保障的条约进行谈判,以加速制定区域安全的新模式;

8. 强调危地马拉政府和危地马拉民族革命联盟必须加紧进行认真、果断的谈判;促请毫不迟延地就余下的议程项目完成谈判,以期尽早达成稳固持久的和平协定,从而完成中美洲的和平进程;

9. 满意地注意到《关于土著人民的特性和权利的协定》7是危地马拉和平进程的一个重要步骤和世界土著人民国际十年的一个里程碑;

10. 呼吁当事各方充分遵守它们根据《危地马拉关于人权的全面协定》所作的承诺以及它们根据《关于土著人民的特性和权利的协定》所作的人权承诺,并执行联合国危地马拉人权和关于人权全面协定承诺的遵守情况核查团的相应建议;

11. 请秘书长、请秘书长、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国际社会继续支持和平,从而支持促进危地马拉民族和解、民主和发展的努力;

12. 重申赞赏秘书长、重申赞赏秘书长、友好国家(哥伦比亚、墨西哥、挪威、西班牙、美利坚合众国和委内瑞拉)和有关的联合国机构支持和平的努力,并赞赏民间社会大会和其他危地马拉人在宪法框架及和平协定的范围内作出的贡献;

13. 欢迎1995年8月22日危地马拉各政治力量签订的《孔塔多拉宣言》,其中它们承诺确保将于1996年1月14日就职的政府尊重和平进程中已经达成的协议,并将竭尽全力促使这项进程及早顺利结束;

14. 吁请萨尔瓦多政府和参与和平进程的一切政治力量,尽最大努力完成《和平协定》8 中所有其余各方面的贯彻执行;

15. 满意地注意到秘书长为联合国萨尔瓦多特派团设立信托基金并将其任务期限自1995年10月31日起延长六个月,以观察和监测其余承诺的执行情况,直至其全部实现为止,并强调联合国萨尔瓦多特派团和联合国系统的其他组织在巩固《和平协定》方面继续合作的重要性;

16. 重申感谢秘书长及其代表有效及时地参与,并鼓励他们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步骤,确保萨尔瓦多《和平协定》缔约各方内所作的一切承诺均能成功地执行,包括萨尔瓦多政府和法拉本多·马蒂民族解放阵线共同努力,取得有助于充分执行《和平协定》的资源;

17. 认识到尼加拉瓜人民和政府在巩固和平、民主和尼加拉瓜人民之间彼此和解方面的努力取得了成果以及达成全国谅解的重要性,以便通过国内所有部门间的政治对话和经济及社会协商来决定一个全国发展战略,以巩固该国重建的基础;又强调秘书长必须答应尼加拉瓜的请求,在1996年选举时派遣观察员;

18. 支持按照尼加拉瓜继续存在的特殊情况而给予该国待遇,以期国际社会和金融机构考虑将此种待遇纳入支助该国经济复兴和社会重建的方案;

19. 赞赏尼加拉瓜支助小组(加拿大、墨西哥、荷兰、西班牙和瑞典)的工作,该小组在秘书长的协调下,正在发挥积极作用支助该国致力于经济复兴和社会发展,特别是解决外债问题和取得投资及新资源,使该国能继续进行经济和社会重建方案,并请秘书长继续支持这种努力;

20. 强调在欧洲联盟及其成员国与中美洲国家之间部长级会议范围内进行的政治对话和经济合作,对中美洲国家寻求和平、巩固民主和确保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努力,极其重要,该会议并有三国集团9 以合作国家身份参加;

21. 又强调中美洲国家总统在哥斯达黎加瓜西莫举行的第十五次会议、2中美洲国家总统1995年3月在圣萨尔瓦多举行的第十六次会议、在马那瓜举行的中美洲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首脑会议3和在特古西加尔巴举行的中美洲和平与发展问题国际会议4通过的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承诺,并敦促国际社会尽力给予支持;

22. 重申联合国系统必须通过其业务活动、特别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给予支持,以帮助拟订对巩固该地区的和平与发展进程不可缺少的方案和项目,特别铭记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制定的次区域发展新战略,12并促请国际社会支持实现中美洲发展新战略的各项目标;

23. 认识到必须加入《中美洲社会融合条约》13,以及实现1994年6月在墨西哥城作出的承诺,以便为流离失所人群和冲突受害者及赤贫民众谋福利;

24. 重申非常感激并感谢秘书长致力促进中美洲和平进程和巩固和平,同时也感谢友好国家小组对这些目标的实现直接作出贡献,并要求维持这些努力;

25. 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一届会议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26. 决定将题为“中美洲:实现稳固持久和平的程序和形成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区域的进展”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一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5年12月20日
第96次全体会议

注:

1. A/42/521-S/19085,附件。

2. 见A/49/340-S/1994/994,附件。

3. 见A/49/580-S/1994/1217,附件一。

4. 见A/49/639-S/1994/1247。

5. A/46/829-/23310,附件三。

6. A/49/61-S/1994/53,附件。

7. A/49/882-S/1995/256,附件。

8. A/46/864-S/23501,附件。

9. 以“三国集团”见称的合作国家集团由哥伦比亚、墨西哥和委内瑞拉组成。

10. A/50/499。

11. 第50/2号决议。

12. 见A/50/534。

13. A/49/901-S/1995/396,附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