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届会议
议程项目103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0/626)通过]

50/136. 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三个十年

大会,

重申其载于《联合国宪章》的目标,即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属于经济、社会、文化或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全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又重申其坚定决心和保证,彻底并且无条件地消灭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

回顾《世界人权宣言》1《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2以及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1960年12月14日通过的《取缔教育歧视公约》3,

还回顾1978年和1983年在日内瓦举行的两次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世界会议的结果,

满意地回顾1993年6月14日至25日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会议的结果,尤其是《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4对有关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及其他形式的不容忍给予的注意,

强调人权委员会当代各种形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及其他形式的不容忍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活动极具重要性,

回顾其1994年12月23日第49/146号决议,其附件载有《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三个十年行动纲领》(1993-2003年)订正案文,

严重关切地注意到尽管国际社会做出了努力,但未能达成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两个行动十年的主要目标,千百万人今天仍然深受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之害,

深切关注种族主义演变为基于文化、民族、宗教或语言的歧视行为的当前趋势,

特别回顾其1993年12月20日第48/91号决议,其中宣布了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三个十年,

审议了秘书长在《第三个十年行动纲领》执行范围内提出的报告5,

坚信必须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采取更为有效和持续的措施,以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

认识到加强国家立法和体制以促进种族和谐的重要性,

深为关切移徙工人受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侵害的现象继续增加,尽管国际社会为改善对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权的保护作出了努力,

回顾其第四十五届会议通过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6

确认土著人民往往受到特别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之害,

1. 再次宣布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不论是制度化形式的,或是由于官方的种族优越论或种族排他论教条诸如种族清洗而导致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都是当今世界上最严重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必须用一切可利用的手段与其进行斗争;

2. 满意地回顾宣布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三个十年自1993年开始,请秘书长进一步审查《行动纲领》,使其更为有效并且面向行动;

3. 吁请各国政府同人权委员会当代各种形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及有关不容忍问题特别报告员密切合作,使他能够履行其任务;

4. 敦促所有国家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与新型种族主义进行斗争,尤其是不断采取与种族主义进行斗争的方法,特别是在立法、行政、教育和新闻领域;

5. 决定整个国际社会以及特别是联合国应最优先地注意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方案,并应在第三个十年期间加强努力,向种族主义及一切形式种族歧视的受害者提供援助和救济;

6. 请秘书长继续特别注意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境况,并在其报告内定期列入关于这些工人的所有资料;

7. 吁请所有会员国优先考虑签署并批准或加入《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8. 赞扬所有已批准或加入各项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国际文书的国家;

9. 请秘书长继续进行关于种族歧视再教育、培训和就业方面对少数群体的子女、特别是移徙工人的子女的影响的研究,除其他外,就执行措施以对付此种歧视的影响提出具体建议;

10. 敦促秘书长、敦促秘书长、联合国各机关、各专门机构、所有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和有关非政府组织在执行《第三个十年行领》时特别注意土著人民的情况;

11. 要求各国考虑到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有关前几次世界会议的综合性后续行动的各项决定,并考虑到必须在反对种族主义的斗争中最适当地利用一切现有机制;

12. 又请秘书长与各会员国以及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磋商,考虑是否可能举行一次向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其他有关的当代形式不容忍进行战斗的国际会议;

13. 再次请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尽快编写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促进关于人权及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的教学、培训和教育活动,要特别着重小学和中学教育的活动;

14. 认为《第三个十年行动纲领》的所有部分应得到同等的,以达成十年的各项目标;

15. 遗憾由于缺少足够的资源,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二个十年排定的一些活动没有得到执行;

16. 认为自愿捐助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行动十年方案信托基金是执行方案的不可或缺条件;

17. 请秘书长确保在1996-1997两年期期间为执行第三个十年的活动提供必要的财政资源;

18. 还请秘书长最高度优先重视《第三个十年行动纲领》的活动;

19. 又请秘书长每年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其关于联合国各机关和专门机构所有活动的详细报告,载列对所收到的关于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此种活动的资料的分析;

20. 请秘书长向大会提出建议,以便在必要时补充《第三个十年行动纲领》;

21. 请各国政府、联合国各机关、各专门机构及其他政府间组织以及具有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有关非政府组织充分参加第三个十年;

22. 注意到若无补充的财政努力,1994-1997年期间计划的活动没有几项能够实行;

23. 强烈吁请各国政府、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以及有能力这样做的个人慷慨捐助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行动十年方案信托基金,并为此目的,请秘书长继续进行适当接触和倡议,以鼓励捐献;

24. 决定在议程上保留题为“消除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的项目,并在其第五十一届会议上作为最高优先事项加以审议。

1995年12月21日
第97次全体会议

注:

1. 第217A(III)号决议。

2. 第2106A(XX)号决议,附件。

3. 联合国,《条约汇编》,第429卷,第6193号。

4. A/CONF,157/24(Part I),第三章。

5. E/1995/11和Add.1和A/50/493。

6. 第45/158号决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