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届会议
议程项目111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0/634)通过]

50/156. 联合国援助土著居民自愿基金

大会,

回顾其1985年12月13日关于设立联合国援助土著居民自愿基金的第40/131号决议,

注意到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5年7月25日第1995/32号决议核可的人权委员会1995年3月3日第 1995/32号决议,1经社理事会的这项决议批准设立一个人权委员会闭会期间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其唯一目的是在考虑到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1994年8月26日第1994/45号决议所附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草案2的情况下起草一份宣言草案,供大会在世界土著人民国际十年范围内审议和通过,

还注意到人权委员会第1995/32号决议中关于土著人民组织参加闭会期间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的规定,

强调为土著人民制定行动标准的宣言草案具有重要意义和特殊性,

认识到应当协助土著人民组织参加闭会期间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

1. 决定还应当利用联合国援助土著居民自愿基金协助土著社区和组织的代表参加1995年7月25日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所核可的人权委员会第1995/32号决议设立的人权委员会闭会期间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的讨论,并参加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土著居民问题工作组的讨论;

2. 请秘书长提请会员国注意本决议并请它们考虑向该自愿基金捐款。

1995年12月21日

第97次全体会议

注:

1. 见《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记录,1995年,补编第3号》和更正(E/1995/23和Corr.2),第二章,A节。

2. 见E/CN.4/1995/2,-E/CN.4/Sub.2/1994/56,第二章,A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