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会

 

安全理事会

第五十五届会议

 

第五十五年

暂定项目表项49

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

所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

负责者的国际法庭的报告


1995年5月22日

南斯拉夫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临时代办给秘书长的信

为遵循安全理事会第771(1992)号决议第5段和第780(1992)号决议第1段内载规定,我谨随函转递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政府有关在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境内所犯罪行的第四次报告(见附件)。

请将本信及其附件作为大会暂定项目表议程项目49的正式文件和安全理事会的正式文件分发为荷。

临时代办

大使

德拉戈米尔·乔基奇(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