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届会议

议程项目138(a)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五委员会的报告(A/50/850/Add.3)通过]

50/223.死亡和伤残福利金

大会,

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1及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有关报告;2

对解决死亡和伤残索偿要求的拖延深表关切,

注意到会员国在第五委员会所表达的意见,3

1. 重申大会1994年12月23日第49/233A号决议第三节第1段的决定,即任何死亡和伤残赔偿制度都应当基于下列需要;

(a) 平等对待各会员国;

(b) 给予受益人的赔偿不得低于联合国的偿款;

(c) 尽可能简化行政安排;

(d) 迅速解决死亡和伤残索偿要求;

2. 请秘书长还根据向全球保险市场提出的报价要求,审查是否可能以一项保险计划来承保所有部队;

3. 还请秘书长至迟在1996年7月15日通过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提出上述行动的结果并对咨询委员会的报告2中提出的各项问题作出反应,供大会审议。

1996年4月11日

第104次全体会议

 

注:

1. A/49/906和Corr.1。

2. A/50/684。

3. 见A/C.5/50/SR.47,48和55 LG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