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届会议

议程项目44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0/L.70/Rev.1)]

50/22. 中东局势

C. 以色列对黎巴嫩的军事袭击及其后果

大会,

听取了黎巴嫩共和国总统1996年4月23日在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

注意到哥伦比亚候补常驻联合国代表以不结盟国家运动协调局主席身份写来的信2以及几内亚常驻联合国代表以伊斯兰集团主席的身份并代表属于伊斯兰会议组织的联合国会员国写来的信,3

重申安全理事会关于黎巴嫩局势的各项有关决议,特别是1978年3月19日第425(1978)号决议,

还重申安全理事会1967年11月22日第242(1967)号决议和1973年10月22日第338(1973)号决议,特别是重申从被占领的阿拉伯领土撤出及该地区各国有权在国际公认边界内和平与安全地生存的原则,

考虑到1996年4月23日、日24日和25日大会第113次至第117次会议就中东局势举行的辩论,4

严重关注当前进行的战斗对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以及对推动中东的和平进程可能造成的后果,并申明完全支持中东和平进程及实现真正进展的必要性,特别是在黎巴嫩和叙利亚方面实现真正进展,

还严重关注对包括住宅区在内的平民目标的任何攻击,关注平民丧生和受苦受难的情况,

强调有关各方必须充分尊重关于保护平民的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定,特别是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5

严重关注严重危及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的安全和妨碍其执行任务的种种行动,特别是1996年4月18日发生的造成该临时部队营地大量平民丧生的炮击事件,

考虑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996年4月19日的声明,其中红十字委员会坚决谴责对卡纳村的一个临时部队营地的避难平民进行炮击的行为,

对蒂尔城考古点和文化遗址遭到轰炸表示关注,根据国际法和1954年《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海牙公约》,6 它们均受国际保护并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认定为全人类的遗产;

1. 要求立即停止敌对行动;

2. 支持为此目的进行的外交努力;

3. 谴责以色列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关于保护平民的规定,对黎巴嫩的平民百姓实施军事攻击,尤其是进攻卡纳的联合国基地,并对无辜男女和儿童的伤亡表示深切关注和悲痛;

4. 呼吁以色列根据安全理事会第425(1978)号决议立即停止破坏黎巴嫩领土完整的军事行动,并立即从所有黎巴嫩领土撤出军队;

5. 要求严格尊重黎巴嫩在国际公认边界内的领土完整、主权和政治独立;

6. 呼吁有关各方按照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规定尊重平民的安全;

7. 认为黎巴嫩有权对它遭受的破坏获得适当赔偿,而以色列有责任赔偿;

8. 请秘书长向该地区派遣一个专门技术特派团,同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合作,在一个月时间内研究和编写一份关于目前和持续进行的敌对行动所造成的人员和物质的损失和破坏的报告;

9. 呼吁各会员国为减轻黎巴嫩人民的痛苦和帮助黎巴嫩政府重建国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请秘书长确保联合国及其机构在满足黎巴嫩平民的人道主义需要方面发挥其作用;

10. 还请秘书长向大会报告执行本决议的进展情况。

1996年4月25日

第117次全体会议

注:

1. 见A/50/PV.113。

2. A/50/940。

3. A/50/941。

4. 见A/50/PV.113-117。

5. 联合国《条约汇编》,第75卷,第973号。

6. 同上,第249卷,第3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