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届会议

议程项目78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一委员会的报告(A/50/598)和A/50/L.55通过]

50/78.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佩林达巴条约》)最后案文

大会,

铭记1964年7月17日至21日在开罗举行的非洲统一组织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第一届常会所通过的《非洲非核化宣言》,1 其中他们庄严宣告随时准备通过由联合国主持缔结的国际协定保证不制造或拥有原子武器,

回顾其1965年12月3日第2033(XX)号决议,其中赞同上述《宣言》,并希望非洲国家斟酌情况发起研究活动,执行非洲的非核化,并通过非洲统一组织采取必要措施,以达到此目的,

又回顾《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 第七条,其中承认任何国家集团皆有权缔结旨在确保它们领土上完全不存在核武器的区域条约,

铭记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即第一届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最后文件》3第60段的规定,其中指出某一区域内的国家根据自由达成的安排建立的无核武器区是一种重要的裁军措施,

又铭记1995年6月21日至23日在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非洲统一组织部长理事会第六十二届常会就宣布非洲无核武器区的条约的执行情况通过的CM/Res.1592(LXII)/Rev.1号决议4 中的各项条款,

注意到1995年6月26日至28日在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非洲统一组织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第三十一届常会通过了《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佩林达巴条约》),5

还注意到该《条约》载有三份《议定书》,供那些在法律上或事实上需要为《佩林达巴条约》所建立的地理区域界限内的领土负国际责任的国家和核武器国家签字,并深信这些国家的合作对于《条约》取得更大的效果必不可少,

认识到建立无核武器区有助于加强国际不扩散体制,

认为建立无核武器区,特别是在中东,将可增进非洲的安全和非洲无核武器区的效能,

1. 特别满意地欢迎非洲领袖通过了《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佩林达巴条约》)5最后案文,这是在努力防止核武器扩散和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历史盛举,同时承认非洲国家有权为和平目的利用核能,以加速它们人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2. 请非洲国家尽早签署和批准《佩林达巴条约》;

3. 吁请所有国家尊重非洲为无核武器区;

4. 吁请《佩林达巴条约》的《第三号议定书》所设想的那些国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它们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负有国际责任的并且是位于《条约》所建立的地理区域界限以内的领土上尽快适用《条约》;

5. 吁请核武器国家在《条约》可供各国签字时在涉及它们的《议定书》上签字,以此支持《佩林达巴条约》;

6. 深为感谢秘书长热心向非洲统一组织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指导和财务援助,使非洲统一组织同联合国联合举行了六次编写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草案专家组会议;

7. 并深为感谢非洲统一组织秘书长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热心援助编写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草案专家组;

8. 请秘书长在现有资源内于1996年继续向非洲国家提供援助,以期达成本决议的目标;

9. 决定将题为“《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的项目列入第五十一届会议的临时议程。

1995年12月12日

第90次全体会议

注:

1. 《大会正式记录,第二十届会议,附件》,议程项目105,A/5975号文件。

2. 联合国,《条约汇编》,第729卷,第10485号。

3. S-10/2号决议。

4. A/50/647,附件一。

5. 见A/5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