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1. 联合国非洲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研究所 大会, 回顾其1995年12月21日第50/147号决议, 审议了秘书长的报告, 1. 赞扬联合国非洲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研究所为促进和协调与非洲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制度有关的区域技术合作活动而作的努力; 2. 重申鉴于该研究所能够对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作出贡献,有必要加强该研究所的能力,以便支助非洲各国的国家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机制; 3. 请秘书长加紧努力和动员联合国系统所有有关实体向该研究所提供必要的财政和技术支助,使其能够履行其任务,并进行后续活动; 4. 又请秘书长就如何加强该研究所的方案和活动提出具体建议,并就此向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提出报告; 5. 又请秘书长加强在打击犯罪,特别是仅仅是国家行动不足以对付的跨国犯罪问题方面的区域合作、协调和协作; 6. 吁请所有会员国和非政府组织采取具体的实际措施支助该研究所,以建立必要的能力及拟订和执行旨在加强非洲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制度的方案和活动; 7. 敦促该研究所成员国竭尽全力履行对研究所承担的义务。
1996年12月12日
第82次全体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