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72.  扩大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方案执行委员会

  大会,

  注意到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6年5月2日关于扩大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方案执行委员会的第1996/221号决定,

  又注意到1996年4月11日波兰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普通照会和1996年4月12日南非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普通照会,其中提出关于扩大执行委员会的要求,

  1.  决定将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方案执行委员会的成员数目自五十一国增为五十三国;

  2.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1997年组织会议上选出新增成员。
 

1996年12月12日
第82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