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171.  粮食和可持续农业发展

  大会

  回顾其1995年12月20日第50/109号决议,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5年2月10日第1995/1号决议,

  表示对长期营养不足的普遍现象,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妇女和儿童当中的这种现象深为关切

  表示关切发展中国家、干旱和半干旱区域淡水稀少,这妨碍了各种发展努力,特别是阻碍了对粮食安全所必要的农业发展,

  重申人人享有获得充足粮食的权利,享有得到安全和营养食品的权利,以及享有免于饥饿的基本权利,

  确认1990年代联合国各重大会议对形成关于粮食安全和有关问题的国际共识所作的贡献,

  回顾1996年7月26日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关于联合国各重大国际会议和首脑会议的后续工作,包括各会议的行动纲领实施情况的第1996/36号决议,

  1.  欢迎1996年11月13日至17日在罗马举行的世界粮食首脑会议所取得的成果;

  2.  促请国际社会所有成员,以及联合国系统内的有关机构,包括国际和区域金融机构,以协调方式积极合作贯彻实施在首脑会议上通过的《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

  3.  建议大会在全面审查和评价《21世纪议程》实施情况的特别会议上适当注意《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的后续工作;

  4.  秘书长确保行政协调委员会决定实施《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的机制,将该机制纳入现有的安排,并在理事会第1996/36号决议的范围内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7年实质性会议提出报告;

  5.  秘书长确保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外地一级的后续工作在驻地协调员系统之内协调进行,考虑到联合国各重大国际会议的协调后续行动;

  6.  并请秘书长在1990年代联合国各重大会议的后续工作,包括各会议行动纲领的实施情况的范畴内,向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汇报《世界粮食首脑会议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

  7.  重申邀请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总干事通过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向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提出报告,说明世界粮食首脑会议的成果,包括将采取何种行动,在所有适当各级贯彻实施首脑会议的成果。
 

1996年12月16日
第86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