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173. 《关于国际经济合作、特别是恢复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
和发展的宣言》内所议定的承诺和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
《联合国第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

  大会

  重申载于1990年5月1日第S-18/3号决议附件的《关于国际经济合作、特别是恢复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宣言》和载于1990年12月21日第45/199号决议附件的《联合国第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十分重要并依然有效,

  回顾关于宣言和战略实施情况的1991年12月17日第46/144号、1992年12月18日第47/152号、1993年12月21日第48/185号和1994年12月19日第49/92号决议,

  认识到宣言、战略和正在进行的关于发展纲领的讨论是互相支持和密切关联的;

  1.  注意到秘书长就《关于国际经济合作、特别是恢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宣言》和《联合国第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实施情况提出的报告;

  2.  确认有必要在九十年代剩余时间内加紧宣言和战略的实施,以期确保该十年为加速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的十年;

  3.  吁请各会员国查明尚未充分实施的承诺和协议以及实施方面的制约因素,并且采取相应的后续行动;

  4.  确认有必要特别支持那些经济情况日益恶化的最不发达国家;

  5.  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提出关于宣言和战略的实施情况的进度报告,特别侧重于它们同发展趋势的关系以及它们对发展趋势的影响,并侧重于有关发展战略的新经验和共识;

  6.  鼓励各会员国一经编妥即提出有关宣言和战略内所议定的承诺和政策实施情况的报告和文件,以期协助秘书长编写上面所要求的报告;

  7.  要求把宣言和战略的审查和评价与有关联合国各重大会议的后续工作和正在进行的关于发展纲领的讨论彼此协调。
 

1996年12月16日
第86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