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175.  转型期经济融入世界经济

  大会

  重申其1992年12月22日第47/187号、1993年12月21日第48/181号和1994年12月19日第49/106号,

  又重申转型期经济国家必须全面融入世界经济,

  注意到这些国家在结构改革进程中实现宏观经济稳定所取得的进展,而这方面需要有更为进取的投资政策,

  又注意到转型期经济国家渴望进一步发展区域和区域间合作,

  认识到按照多边贸易协定必须确保这些国家的出口商品享有市场准入的有利条件,

  1.  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

  2.  欢迎联合国系统各组织为执行第49/106号决议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并吁请这些组织继续从事分析活动,就经济和市场改革的社会和政治框架,特别是如何创造必要条件吸引外国投资,向转型期经济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援助;

  3.  秘书长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提出报告。
 

1996年12月16日
第86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