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186.  大会关于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的
第45/217号决议十年中期执行进度

  大会

  回顾其1990年12月21日第45/217号和1995年12月20日第50/120号决议,以及1992年12月22日第47/447号、1993年12月21日第48/446号和1994年12月19日第49/439号决定,

  赞赏地注意到《儿童权利公约》得到将近普遍的批准,各国在儿童的需要和权利的框架内为儿童计划、实施和监测进展的能力也大有进步,

  确认消灭贫穷同实现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的目标之间的联系,

  1.  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并欢迎其中所载的结论;  

  2.  欢迎多数国家在实现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的大多数十年中期目标和目的方面,特别是在免疫、防治腹泻病、小儿麻痹症、麦地那龙线虫和缺碘症,以及获取安全用水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3.  又欢迎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热烈响应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议定的承诺;

  4.  赞赏地注意到国际及双边捐赠者和民间社会对实现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的目标所作的贡献;

  5.  关切地注意到由于1990年基线情况的差异,各国和各地区取得的进展差别很大,朝向目标进展的速度也各不相同;

  6.  对于营养不良、产妇死亡率、卫生和女孩教育方面的进展不大,在有些国家甚至微不足道的情况表示特别关切;

  7.  重申必须就《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1990年代执行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的行动计划》采取有效的后续行动;

  8.  确认必须加紧努力,以期实现关于儿童死亡率、儿童教育,特别是女童教育、产妇死亡率、儿童营养不良和卫生等方面的目标;

  9.  又确认联合国系统在提供协调一致地支持《世界宣言》和《行动计划》的执行、监测和评价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领导作用;

  10.  邀请各国政府酌情增加分拨给满足儿童特别需要的基本社会服务的预算款项,以帮助实现《世界宣言》和《行动计划》所制定的目标;

  11.  敦促发达国家加倍努力,为实现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的目标筹集额外的资源,并确保在其发展援助范围内让为此目的而实施的方案能优先分配到资源;

  12.  鼓励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继续慷慨支持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各项目标的贯彻实施;

  13.  强调必须优先注意进展缓慢地区,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以及还没有实现十年中期目标的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儿童的特殊需要;

  14.  确认必须继续向已经实现十年中期目标或十年终了目标的发展中国家提供合作、伙伴关系和适当的国际支助,以确保可持续地维持这种成就;

  15.  又确认如果热心的发达和发展中伙伴国家互相承诺,平均将官方发展援助的20%和国家预算的20%分拨给基本社会方案,将有助于实现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的目标;

  16.  强调必须继续加强和扩大各国政府、联合国系统和其他国际组织、国际捐助机构、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和传播媒体之间的实际合作关系,以确保在2000年以前充分实现各项目标;

  17.  又强调必须作出更大的努力,按照《儿童权利公约》第12条,促使儿童参与影响到他们本身的一切事务;

  18.  还强调除其他外,必须通过支持国家能力建设,包括地方社区和民间社会以至非政府组织的能力建设,在实现各项目标方面取得可持续的进展;

  19.  确认必须促进国与国之间的经验交流,包括南南合作,以帮助传播成功的方案;

  20.  吁请联合国系统的各有关机关、组织和机构考虑到十年中期汲取的教训,并邀请有关理事机构考虑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采取具体措施,满足儿童的特殊需要,以实现2000年的目标,并优先处理进展缓慢的问题和领域;

  21.  又吁请联合国系统各有关机构和组织加强机构间协作,加强对包括流离失所儿童、难民儿童以及受剥削儿童在内的处境特别困难的儿童的保护和援助,并采取必要的步骤,确保在有关政策和方案中考虑到这种合作;

  22.  强调必须确定可衡量的指标和目标,并就实现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关于儿童发展、保护和生存的各项目标,包括进一步保护处境特别困难的儿童的目标,改进数据的收集和评价工作;

  23.  吁请各国政府及其伙伴必要时考虑到十年中期审查汲取的教训,在《世界宣言》和《行动计划》的框架内并按照《儿童权利公约》,调整和改进其目标和战略并确定其优先次序,以应付当地的情况;

  24.  又吁请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促进一种积极和明显的政策,把性别观点作为贯彻实现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各项目标的主流;

  25.  促请将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的后续行动充分纳入为确保协调而有效地贯彻联合国各项重大会议的工作而设立的机构间工作队和其他机构的工作;

  26.  再次敦促还没有签署和批准或加入《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把这件事作为优先事项处理,以便实现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确定的普遍遵守的目标;

  27.  决定于2001年召开一次大会特别会议来审查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情况,并在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上审议特别会议的各种安排;

  28.  秘书长向大会特别会议提出《世界宣言》和《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和成果的审查报告,并在报告中提出有关进一步行动的适当建议;

  29.  又请秘书长就特别会议的筹备情况和本决议的执行进度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提出报告。
 

1996年12月16日
第86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