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197.   中美洲局势: 实现稳固持久和平的程序和形成
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区域的进程

  大会,

  回顾安全理事会各有关决议及大会本身的决议,特别是1994年12月19日第49/137号决议和1995年12月20日第50/132号决议,其中大会承认在适当的全球行动准则范围内向中美洲提供国际支助的重要性,以便保持和扩大在巩固和平、民主和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取得的进展,从而克服妨碍中美洲成为一个和平、自由、民主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的障碍,

  认识到中美洲各国总统1987年8月7日在第二次埃斯基普拉斯首脑会议上以及在其后各次首脑会议上所作承诺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重申中美洲如果没有可持续发展或民主,就不可能有和平,而可持续发展和民主是确保该区域变革进程的必要条件,并认识到在完全尊重自决和不干预的原则的情况下,以对话、谈判和尊重所有国家合法利益的方式来解决彼此的歧见的重要性,

  提请注意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 是在1994年8月18日至20日于哥斯达黎加瓜西莫举行的中美洲总统首脑会议上制定,并在1994年10月12日和13日于马那瓜举行的中美洲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首脑会议上通过,成为新的综合发展战略,又提请注意1994年10月24日和25日在特古西加尔巴举行的中美洲和平与发展国际会议 的重要性,会议标志着这个区域行动方针的转折点,并提请注意1995年3月30日在萨尔瓦多首脑会议上通过的中美洲社会一体化条约, 其中一项主要的目标是增加在人才资本方面的投资,

  欢迎1995年12月13日至15日在洪都拉斯圣佩德罗苏拉举行的首脑会议通过的《中美洲民主安全框架公约》 其中特别重申加强民间社会、个人安全以及消除贫穷,并确认1996年5月8日和9日在尼加拉瓜蒙特利马尔举行首脑会议通过的《发展旅游业区域行动纲领》 对中美洲的重要意义,

  强调合作和国际声援对于支持中美洲国家政府和人民为巩固稳定持久的和平所作努力的重要性,强调有必要在该区域新形势下加强有关合作和从经济、技术和财政上援助中美洲的新方案,

  欢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及观察团和监测团分别依照安全理事会和大会有关决议在中美洲成功地执行职责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回顾其1994年9月19日第48/267号决议、1995年3月31日第49/236A号决议、1995年9月14日第49/236B号决议和1996年4月3日第50/220号决议,其中大会决定设立一个联合国危地马拉人权和关于人权全面协定承诺的遵守情况核查团,并延长了该核查团的任务期限,

  认识到危地马拉政府和危地马拉民族革命联盟承诺在危地马拉和平进程框架内继续进行谈判,并支持派驻联合国危地马拉人权核查团,

  欢迎1996年5月6日在墨西哥城签订了《社会经济问题和土地状况协定》 以及1996年8月6日危地马拉政府和平委员会和危地马拉民族革命联盟发表了联合声明,

  还欢迎1996年9月19日在墨西哥城签订《关于巩固文人政府权力和武装部队在民主社会的作用的协定》 及1996年11月7日危地马拉政府和危地马拉民族革命联盟发表的声明,这对危地马拉和平进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欢迎1996年5月10日第50/226号决议,大会在该决议内设立了联合国萨尔瓦多核查办事处,这个机制将由总部高级官员定期访问,并在外地派出小规模专家组,

  强调萨尔瓦多人民和政府为巩固在向民主、法治和尊重人权的社会过渡方面取得的进展而正在进行的各项努力,并履行其根据《和平协定》所作的承诺,为所有萨尔瓦多人谋幸福,

  认识到萨尔瓦多立法大会1996年7月31日核可了由调查真相委员会建议的一揽子宪政改革,并通过了警察职业法律,

  认识到尼加拉瓜政府努力巩固和平与民主,修复经济和重建国家,应受国际社会和联合国系统紧急支援,以期维持其成果和克服尼加拉瓜不断发生的战争与自然灾害的影响,

  欢迎通过了1994年11月17日第49/16号决议和1996年10月25日第51/8号决议,其中认识到尼加拉瓜目前依然存在的特殊情况,

  认识到联合国及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有效支助在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框架内采取步骤发起新倡议的重要性,并认识到1996年3月19日在蒙特利马尔举行的机构间讲习班的结果的重要性,讲习班的目的是在该地区工作的联合国系统所有机构间建立战略联盟,

  强调重要的是推动全国性辩论以讨论最有利于可持续的人的发展目标及中美洲持久和平的宏观政策的特色,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正在这方面进行的政策对话,

  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

  1.  赞扬中美洲各国人民和政府执行首脑会议通过的协议,努力巩固和平并促进可持续发展,并请秘书长继续尽可能全力支持中美洲各国政府的倡议和活动;

  2.  支持中美洲各国总统决定宣布中美洲为一个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区域,并鼓励中美洲各国考虑到各次首脑会议,在可持续发展综合战略的框架内采取行动,巩固以民主、和平、合作和尊重人权作为发展基础的政府;

  3.  提请注意中美洲各国总统在《瓜西莫宣言》 中所载的决定,该决定中具体订出称为《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的国家和区域战略,使这项综合倡议成为政治、道德、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一个立即行动方案,通过这些活动中美洲各国希望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变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典范,供其他区域效法;

  4.  强调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在支持分区域一体化以促进面向人的发展的经济增长方面、以及在加强民主和巩固区域和平方面已完成的工作,呼吁会员国和各国际组织提供有效合作,加强分区域一体化;

  5.  支持通过《中美洲民主安全框架条约》,内容包括:民间社会权力至上和加强民间社会权力、各种力量合理平衡、个人及其财产安全、扶贫、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消除暴力、贪污腐化、违法不受惩罚、恐怖主义以及毒品和军火贩运和将更多资源用于社会投资;

  6.  欢迎危地马拉政府和危地马拉民族革命联盟于1996年11月11日同意完成谈判进程,以期于1996年12月29日拟定和签署危地马拉持久和平协定从而完成中美洲和平进程,在这方面并鼓励双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实现这个目标;

  7.  还欢迎通过《社会经济问题和土地状况协定》、 危地马拉政府和平委员会和危地马拉民族革命联盟联合声明 和《关于巩固文人政府权力和武装部队在民主社会的作用的协定》 以及1996年11月7日危地马拉政府声明和危地马拉民族革命联盟声明,这些行动对危地马拉和平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8.  认识到危地马拉政府和民间社会承诺迈步向前,取缔违法不受惩罚现象和巩固法治;

  9.  呼吁双方充分信守在其所达成的各项协定下作出的承诺,并实施联合国危地马拉人权核查团的相应建议;

  10.  秘书长、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国际社会继续支持和平进程,从而支持促进危地马拉民族和解、民主和发展的努力,并重申感谢秘书长、友好国家小组(哥伦比亚、墨西哥、挪威、西班牙、美利坚合众国和委内瑞拉)的和平努力,并感谢民间社会大会和其他危地马拉人在宪法框架及和平协定的范围内作出的贡献;

  11.  吁请萨尔瓦多政府和参与和平进程的一切政治力量尽最大努力完成《和平协定》中剩余各方面的执行情况;

  12.  欢迎设立联合国萨尔瓦多核查办事处,作为将来自总部的高级特使的定期访问同在当地的一小组专家结合起来的一种机制,这将有效率地核查萨尔瓦多《和平协定》所有剩余方面的执行进展情况;

  13.  重申确认秘书长及其代表的有效参与,并鼓励他们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步骤确保萨尔瓦多《和平协定》缔约各方所作的一切承诺均能成功地执行;

  14.  认识到尼加拉瓜人民和政府在巩固和平、民主和尼加拉瓜人民之间彼此和解方面的努力取得了成果,并认识到为了继续进行该国的重建、外债的重新谈判和减少以及该国经济复苏和社会发展,在该国各阶层之间进行政治、经济和社会协商十分重要;

  15.  满意地欢迎1996年10月20日在尼加拉瓜举行的和平选举过程,认为这是朝着加强该国民主、和平、发展和重建而迈出的又一步,十分重要;

  16.  支持按照尼加拉瓜继续存在的特殊情况而给予该国的待遇,以期国际社会和金融机构可将此种待遇纳入支助该国经济复苏和社会重建的方案;

  17.  表示感谢尼加拉瓜支助小组(加拿大、墨西哥、荷兰、西班牙和瑞典)的工作,该小组在秘书长的协调下,正在发挥积极作用支助该国致力于经济复苏和社会发展,特别是解决外债问题和取得投资及新资源,使该国经济和社会方案能继续朝向民族和解,并请秘书长继续支持这种努力;

  18.  强调欧洲联盟及其成员国与中美洲国家之间目前开展、并有三国集团(哥伦比亚、墨西哥和委内瑞拉)参与的政治对话和经济合作十分重要,特别是1996年3月21日和22日在意大利佛罗伦萨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会上核准了关于支持加强和巩固法治、支持旨在减轻结构调整方案的社会代价的社会政策以及支持中美洲一体化进程的各项新目标;

  19.  还强调中美洲国家总统第十五次、第十六次和第十七次首脑会议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承诺以及形成和平、民主和可持续发展区域的目标,并敦促国际社会尽力给予支持;

  20.  重申联合国系统必须通过其业务活动、特别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给予支持,以帮助拟订对巩固该地区的和平与发展进程不可缺少的方案和项目,特别铭记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制定的分区域发展新战略,并促请国际社会支持实现中美洲发展新战略的各项目标;

  21.  重申非常感谢秘书长致力促进中美洲和平进程和巩固和平,也感谢友好国家小组对这些目标的实现直接作出贡献,并要求坚持这些努力;

  22.  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23.  决定将题为“中美洲局势:实现稳固持久和平的程序和形成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区域的进展”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6年12月17日
第87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