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205. 宣布11月21日为世界电视日

  大会,

  回顾其1946年2月13日第13(I)号决议,其中除其他外,指出联合国要实现其宗旨就必须使世界各国人民充分了解其目标及活动,

  还回顾其关于新闻为人类服务的各项决议以及联合国的新闻政策和活动,

  重申其对《联合国宪章》诸原则和对新闻自由原则以及传播媒介独立、多元主义和多样化等原则的承诺,

  强调通讯已成为今天的一个重要国际问题,不仅是因为它与世界经济有有关,而且还因为它影响到社会和文化发展,

  认识到电视提醒世界注意冲突及对和平与安全的威胁从而日益影响决策,以及在集中注意力于其他主要问题、包括经济和社会问题方面可能发挥的作用,

  强调联合国面临日益增加的要求,要求它解决人类面临的主要问题,电视作为今天世界上最强有力的传播媒介,可以在向世界介绍这些问题方面发挥作用,

  满意地注意到1996年11月21日和22日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第一次世界电视论坛,各主要传播媒介的重要人士在联合国的主持下举行会议,讨论电视在今天千变万化的世界中日益增加的重要性,并考虑如何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

  1.  决定宣布11月21日为世界电视日,纪念举行第一次世界电视论坛的日子;

  2.  邀请所有会员国通过鼓励全球交换电视节目来纪念世界电视日,除其他外,这些节目应把重点放在例如和平、安全、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加强文化交流等问题;

  3.  秘书长提请各国政府以及有关非政府组织注意本决议。
 

1996年12月17日
第88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