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220. 1998-1999年两年期方案概算概要
大会,
重申其1986年12月19日第41/213号决议,其中请秘书长在非编制预算年度提出下一个两年期的方案概算概要,
审议了秘书长的报告、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的有关建议及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建议,
1. 重申1998-1999两年期方案概算概要应指明:
(a) 两年期内拟议的活动方案所需资源的初步概数;
(b) 反映广泛部门性一般趋势的优先事项;
(c) 同上一预算相比正的或负的实际增长率;
(d) 应急基金在资源总数中所占百分比;
2. 又重申概要应提高下一个两年期所需资源量的可预测性,促进会员国对预算编制过程的参与,从而促使对方案预算达成尽量广泛的协议;
3. 注意到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的报告及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报告;
4. 请秘书长以原来按1996-1997年原定费率提出的初步概算总额25.12亿美元、后来按照1996-1997年订正费率重新计算的24.8亿美元为基础,编制1998-1999两年期方案概算;
5. 决定应急基金应定为按1998-1999年费率计算的初步概算的0.75%,即1
900万美元;
6. 又决定1998-1999两年期方案概算应包含根据现有方法重新计算的款额的规定;
7. 还决定1998-1999年资源的初步估计数不包含无法定任务的特派团经费;
8. 决定1998-1999两年期的优先事项如下:
(a) 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b) 按照大会有关决议及联合国最近的各次会议,促进持续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c) 非洲发展;
(d) 促进人权;
(e) 有效地协调人道主义援助努力;
(f) 促进公正和国际法;
(g) 裁军;
(h) 药物管制、预防犯罪及打击一切形式的国际恐怖主义;
9. 请秘书长在1998-1999两年期方案概算内提交以下资料:
(a) 1996-1997年推迟、延期或削减的产出及其在1998-1999两年期方案概算中的处理情况;
(b) 按款次和职类分列的两年期员额数目;
(c) 为预算目的提议的专业人员和一般事务人员职类空缺率;
10. 又请秘书长编写一份全盘政策文件,审查与大会第41/213号决议附件一第10和11段所述一切额外开支有关的所有问题,包括涉及维持和平与安全、通货膨胀和币值波动的问题,并至迟于1997年5月31日通过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提交大会,以期找出全面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1996年12月18日
第89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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