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100. 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后续行动和充分执行
《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

大会,

回顾其1995年12月8日第50/42号决议、1995年12月22日第50/203号决议和1996年12月12日第51/69号决议,

注意到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关于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后续行动的1996年7月22日第1996/6号决议和关于1996-2001年提高妇女地位全系统中期计划的1996年7月25日第1996/34号决议,以及经社理事会关于将性别观点纳入联合国系统所有政策和方案的主流的议定结论1997/2,1/

重申执行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行动纲要》2/需要各方立即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以创造一个以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不分长幼和各行各业的所有人平等的原则为基础的和平、公正和人道的世界,并为此目的,确认在可持续发展的范围内基础广泛的持续经济增长是支持社会发展和社会正义所必需,

深信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通过的《北京宣言》3/和《行动纲要》大有助于在世界各地提高妇女地位,各国、联合国系统和其他有关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必须将其化为有效的行动,

确认《行动纲要》的执行主要是在国家一级,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公私机构应参与执行进程,国家机制也应发挥重要的作用,并考虑到促进国际合作对《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的有效执行是必不可少的,

重申决定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妇女地位委员会,按照其各自的任务并按照大会1993年12月20日第48/162号决议及其他各项有关决议的规定,将构成一个三重政府间机制,这个机制将在执行和监测《行动纲要》的整体政策制订和后续行动、协调方面起主要的作用,重申必须对经济、社会和有关领域各大国际会议成果采取协调的后续行动和执行会议成果,

重申妇女地位委员会作为一个协助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联合国系统内监测《行动纲要》的执行情况并就此向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的职司委员会具有中心作用,因此应予加强,

还重申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应继续在统一执行《行动纲要》方面监督全系统协调,包括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并确保全面协调经济、社会和有关领域的所有联合国国际会议成果的后续行动和执行并就此向大会提出报告,

1.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关于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的报告;4/

2. 欢迎各国政府、联合国系统及其他国际组织,包括它们的秘书处、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的其他行动者为执行会议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所采取的倡议和行动;

3. 强调各国政府负有执行《行动纲要》的主要责任,重申各国政府应继续在最高政治级别承诺将其付诸执行,并应在协调、监测和评价提高妇女地位的进展方面起带头作用;

4. 再次呼吁各国、联合国系统和所有其他行动者特别通过促进在各级采取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积极明显政策以执行《行动纲要》,包括拟订、监测和评价所有政策和方案,以期确保有效执行《行动纲要》的所有关键领域;

5. 要求在国际一级加紧努力,将妇女的平等地位和所有人权纳入联合国全系统活动的主流,并在所有相关的联合国机构和机制内定期而有系统地探讨这些问题;

6. 提请注意在筹备1993年6月14日至25日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5/的五年审查和纪念《世界人权宣言》6/五十周年时必须适当考虑到妇女和女童的人权;

7. 欢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通过关于将性别观点纳入联合国系统所有政策和方案的主流的议定结论1997/2,1/作为采取具体步骤的全面基础,以便各级和所有领域在性别观点纳入主流方面取得可衡量进展,核可其中所载的关于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定义、整套原则和具体建议;

8. 欢迎秘书长已采取措施提请联合国系统所有高级管理员注意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议定结论1997/2,以及确保对结论的执行充分承担责任的必要,敦促秘书长继续努力确保管理员对在他们责任范围内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工作负责,并请秘书长和他的高级管理员确保,除其他事项外,在各执行委员会的工作中将性别观点主流化有系统地纳入联合国的改革进程;

9. 重申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作为实现两性平等的战略必须成为联合国系统所有政策和方案以及各国贯彻和执行《行动纲要》和最近举行的其他联合国会议成果的活动的组成部分;

10. 指示大会所有委员会和机构并提请联合国系统的其他机构注意必须在所有工作领域有系统地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特别是在宏观经济问题、促进发展的业务活动、消除贫穷、人权、人道主义援助、预算编制、裁军、和平与安全、法律和政治事项等领域;

11. 请处理方案和预算问题的所有机构,包括方案和协调委员会确保所有方案、中期计划和方案预算明显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

12. 请其他政府间机构,如联合国各个基金和计划署的理事会监测有关机构、基金和计划署在各自的中期计划和方案预算中执行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战略,包括在外地一级;

13. 重申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要求秘书处在编写报告时以对性别敏感的方式介绍问题和提出对策,以便向政府间机制提供对性别需要有反应的政策拟订分析基础;

14. 强调必须加强性别联络点在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方面发挥的推动作用及在监测进展方面提供的咨询、指导和援助,包括通过提供充分资源以及最高管理和决策级别的支持;

15. 请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确保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成为就最近的联合国会议的综合后续行动进行的所有活动的组成部分,并以议定结论1997/2为基础;

16. 敦促尚未这样做的各国政府,在最高政治级别设立或加强提高妇女地位的适当国家机制、适当的部门内和部门间程序和员额编制以及有任务和能力扩大妇女的参与并将性别分析纳入政策和方案的其他机构;

17. 赞赏地注意到许多政府,其中一些与非政府组织协商,拟订了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并敦促尚未这样做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协商,编制国家行动计划作为战略性规划工具,以便充分执行《行动纲要》,并参与妇女地位委员会于1998年举办的关于国家行动计划的综合体的讨论,作为《行动纲要》执行情况的全面审查和评价的第一个步骤;

18. 鼓励非政府组织,包括妇女组织,除了其本身补充政府努力的方案外,帮助设计和执行这些战略或全国行动计划;

19. 呼吁各国政府邀请和鼓励所有男女,广泛和各方面的机构行动者,包括立法机构、学术和研究机构、专业协会、工会、地方社区团体和媒体以及金融和非营利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行动纲要》的执行,同时强调男女在实现两性平等方面分担责任的原则;

20. 确认各区域委员会和其他分区域或区域结构在其任务范围内,与政府协商,在区域和分区域一级监测全球和区域行动纲领的重要性,以及在这一方面在各自区域促进政府间合作的必要性;

21. 呼吁各国采取行动履行在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上所作的提高妇女地位和加强国际合作的承诺,并重申应在国际一级承付充分的财政资源,以便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执行《行动纲要》;

22. 请秘书长在执行联合国全系统非洲特别倡议时,特别注意妇女作为发展进程中行动者和受益者的需要和作用;

23. 确认如《行动纲要》所指出,在转型期经济国家内执行《行动纲要》需要持续不断的国际合作和协助;

24. 重申为了执行《行动纲要》,可能需要重新制定政策和重新分配资源,但有些政策改革不一定涉及财政问题;

25. 又重申为了执行《行动纲要》,也需要充分调集国家和国际两级的资源,以及从各现有的经费筹措机制,包括旨在提高妇女地位的多边、双边和私人资源,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调集新的额外资源;

26. 呼吁会员国核拨充分资源以展开性别影响分析,以便为《行动纲要》拟订成功的国家执行战略;

27. 确认在国家和国际两级创造有利的环境是确保妇女充分参与经济活动所必需,并呼吁各国消除全面执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的障碍;

28. 请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执行消灭贫穷和文盲的具体方案,确保妇女有平等机会接受教育和训练、获得信贷和就业和参与促进企业经营的活动,并强烈敦促国际社会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为提高妇女地位在国家一级作出的努力;

29. 强调充分和有效的执行《行动纲要》需要作出政治承诺,提供人力和财政资源,以实现赋予妇女权力,在关于政策和方案的预算决定中结合性别观点以及充分资助争取男女平等的具体方案;

30. 呼吁各会员国承诺实现性别均衡,除别的外,在组成出席联合国和其他国际论坛的代表团时力求性别平衡,以及在政府任命的所有委员会、理事会和其他相关官方机构以及各国际机关、机构和组织提出、提升和任命妇女候选人;

31. 请秘书长以行政协调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制订2002-2005年期间新的提高妇女地位全系统中期计划,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00年实质性会议提交新计划草案,并考虑到理事会1998年对1996-2001年期间的计划进行的全面中期审查的结果,以便指导联合国系统个别组织和机构制订中期计划,并向妇女地位委员会第四十四届会议提交该计划草案,以供评论;

32. 请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一次高级别部分会议和一次业务部分会议专门讨论提高妇女地位和执行《行动纲要》的问题,并考虑到妇女地位委员会和理事会所有其他职司委员会的多年工作方案,以及有必要就《行动纲要》的执行制订全系统对策;

33. 欢迎理事会决定在题为“重大联合国会议的综合后续行动”的项目下每年监测各职司委员会和附属机构根据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年度报告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方法,并再度请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所有职司委员会在它们的任务范围内适当考虑到《行动纲要》并确保其工作领域顾及性别问题;

34. 重申请秘书长确保提高妇女地位司能有效地履行《行动纲要》为其设想的所有任务,除其他外,在联合国经常预算内提供充分人力和财政资源,并确保该司能发挥推动作用,支持秘书处新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工作,以及通过与联合国系统其他机构合作,应各国政府的要求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35. 请秘书长确保驻地协调员在执行任务时充分纳入性别观点,特别是对最近举行的联合国全球会议的后续行动纳入性别观点,并充分使用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和联合国系统内其他组织的一切现有的专门知识;

36. 注意到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和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在执行《行动纲要》方面进行的活动的重要性,并鼓励在其各自任务范围内加强合作和协调;

37. 鼓励提高妇女地位司作为妇女地位委员会的秘书处发挥特别积极的作用,提倡新的想法,建议实际意见和促进《行动纲要》的建设性执行,包括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

38. 欢迎更多国家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7/ 并撤销保留,请缔约国在其报告内载列有关为执行《行动纲要》而采取的措施的资料,并鼓励提高妇女地位司向提出要求的政府就该公约提出报告的义务提供咨询;

39. 敦促各国限制对该公约提出的任何保留的范围,拟定保留时采用尽可能明确的措辞并将其限于最狭窄的范围,以确保所有的保留都符合该公约的目标和宗旨或符合国际条约法,定期审查它们的保留以便予以撤消,并撤消违反该公约的目标和宗旨或不符合国际条约法的保留;

40. 欢迎妇女与两性平等机构间委员会为执行《行动纲要》和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在加强全系统协调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并鼓励委员会继续与行政协调委员会的机构合作,拟定诸如对性别问题敏感的方案编制等战略、工具和方法,以便加强《行动纲要》的执行和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工作,特别是在外地一级;

41. 赞赏地注意到提高妇女地位司和性别问题和提高妇女地位特别顾问除别的外,以妇女与两性平等机构间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在全系统执行《行动纲要》,使得全系统更重视性别观点以及在联合国秘书处和整个系统实现性别均衡等方面进行的工作,对此强调所有现有经费来源提供更多人力和财政资源的重要性;

42. 鼓励国际财政机构审查和修订政策、程序和工作人员编制,以确保投资和方案有利于妇女;

43. 请世界贸易组织考虑如何对执行《行动纲要》作出贡献,包括同联合国系统合作进行活动;

44. 决定每年评价进展情况,并在其今后各届会议议程上保留题为“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的项目;

45. 决定在2000年召开一次高级别全体审查会议,以评价和衡量《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8/和《行动纲要》通过五年后的执行进展情况并考虑进一步行动和倡议,并请秘书长为了确保高政治级别人士出席会议,在向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提出的报告中探讨,除了别的办法外,(a)在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开始时,(b)如果大会同意,在拟议的千年大会框架内,(c)在妇女地位委员会年度会议后,(d)作为大会的特别会议,召开审查会议;

46. 决定妇女地位委员会将充当高级别审查的筹备委员会,该委员会不限成员名额并根据大会的一贯做法,开放给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和专门机构成员和观察员参与,并请委员会为此目标采取适当行动,包括顾及让非政府组织介入和参加该审查的适当安排;

47. 请妇女地位委员会在第四十二届会议审议上文第45段所要求的秘书长的报告,从而使大会能通过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第五十二届会议上或此后尽快就该问题作出决定;

48. 请秘书长就《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的后续行动和执行情况每年向大会、妇女地位委员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报告。
 

1997年12月12日
第70次全体会议 

 

1/ 见A/52/3,第四章,A节。最后案文,见《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二届会议,补编第3号》。

2/ 《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报告,1995年9月4日至15日,北京》(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6.IV.13),决议1,附件二。

3/ 同上,附件一。

4/ A/52/281。

5/ A/CONF.157/24(Part I)/Corr.1,第三章。

6/ 第217 A(III)号决议。

7/ 第34/180号决议,附件。

8/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成就世界会议的报告,1985年7月15日至26日,内罗毕》(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85.IV.10),第一章,A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