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04.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续设问题 大会, 回顾其1992年12月16日第47/104号决议,其中大会决定不迟于其第五十二届会议审查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安排,以期决定1998年12月31日之后办事处应否续设的问题, 确认需要为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职责所涉的难民和流离失所者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 考虑到高级专员办事处在向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提供国际保护和物质援助以及促进他们的问题永久解决方面所做的杰出工作, 极其赞赏地注意到高级专员办事处以切实有效的方式处理了交托给它的各种重要的人道主义任务, 1. 决定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自1999年1月1日起再续设五年; 2. 还决定不迟于其第五十七届会议审查为高级专员办事处所作的安排,以期决定2003年12月31日之后办事处应否续设的问题。
1997年12月12日
第70次全体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