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111. 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三个十年和召开
关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问题世界会议

大会,

重申其载于《联合国宪章》的目标,即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属于经济、社会、文化或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全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又重申其坚定决心和保证,彻底并且无条件地消灭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

回顾《世界人权宣言》、1/《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2/以及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1960年12月14日通过的《取缔教育歧视公约》,3/

又回顾于1978年4/和1983年5/在日内瓦举行的两次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世界会议的结果,

欢迎1993年6月14日至25日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会议的结果,尤其是《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6/对有关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及其他形式的不容忍给予的注意,

强调人权委员会当代各种形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及有关不容忍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活动极为重要而敏感,

回顾其1993年12月20日第48/91号和1994年12月23日第49/146号决议,分别宣布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三个十年和通过订正的《第三个十年行动纲领》,

严重关切地注意到尽管国际社会做出了努力,但未能达成前两个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行动十年的主要目标,千百万人至今仍然深受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之害,

深切关注尽管国际社会各级作出努力,但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的各种形式、种族对抗和暴力行为都有增多的迹象,

关切地注意到利用通信领域的技术发展,包括诸如在互联网等电脑网络在世界各地传播种族主义和宣传仇外心态,

审议了秘书长在行动纲领执行范围内提出的报告,7/

坚信必须在国家和国际两级采取更为有效和持续的措施,以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

确认加强国家立法和机构以促进种族和谐的重要性,

深为关切移徙工人遭遇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的现象继续增加,尽管国际社会为改善对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权的保护作出了努力,

回顾其第四十五届会议通过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8/

确认土著人民往往受到特别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之害,

《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三个十年行动纲领》
执行情况和活动协调

1. 再次宣布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不论是制度化形式的,或是由于官方的种族优越论或种族排他论教条而导致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诸如种族清洗,都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侵犯人权的行为,必须用一切可用的手段与其进行斗争;

2. 满意地回顾宣布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三个十年自1993年开始,并请秘书长进一步审查《第三个十年行动纲领》,以期使其更为有效并且面向行动;

3. 敦促各国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与新形式的种族主义进行斗争,尤其是不断调整与种族主义进行斗争的方法,特别是在立法、行政、教育和新闻领域;

4. 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优先注意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斗争的方案和活动的后续行动;

5. 请秘书长继续特别注意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境况,并在其报告内定期列入关于这些工人的所有资料;

6. 吁请所有会员国优先考虑签署并批准或加入《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7. 赞扬已经批准或加入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斗争的国际文书的所有国家;

8. 鼓励新闻媒体促进在各国人民和不同文化之间宣传容忍和了解的观念;

9. 申明决心制止基于族裔的不容忍态度所产生的暴力行为,认为这是一个特别严重的问题;

10. 请秘书长继续进行关于种族歧视在教育、培训和就业方面对少数群体的子女和移徙工人的子女的影响的研究,除其它外,就执行措施以对付此种歧视的影响提出具体建议;

11. 遗憾对第三个十年及其有关的行动纲领缺乏兴趣、支助和财政资源,为1994-1997年期间计划的活动很少得到执行就反映出这种情况;

12. 还遗憾国际社会为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第三个十年行动纲领信托基金提供的捐助仍低于所需的水平,并请秘书长在提交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的报告中提出具体提案,说明如何确保为行动纲领的执行提供所需的财政和人力资源,除其它外,包括通过联合国经常预算和预算外资源来提供;

13. 欢迎1997年11月10日至14日在日内瓦召开讨论会,讨论互联网对于《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各项规定的作用;

14. 请秘书长向人权委员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报告,说明关于执行行动纲领中涉及移徙、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等问题和关于互联网对《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各项规定所起的作用而举行的两个讲习班所得的成果;

15. 建议为庆祝《世界人权宣言》五十周年而举办的活动中包括以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为目标的方案;

16. 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适当考虑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再提出的呼吁,即建立一种机制,协调第三个十年的所有活动;

17. 认为向信托基金提供自愿捐助是执行行动纲领的不可或缺条件;

18. 促请秘书长、联合国机关、专门机构、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和有关非政府组织在执行行动纲领时特别注意土著人民的状况;

19. 请各国和各国际组织考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关于以往各次世界会议的综合后续行动以及在向种族主义进行的斗争中需要最好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制的各项有关决定;

20. 坚决强调教育作为防止和消除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和使人们,特别是年轻人,认识到人权的原则的重大手段的重要性,在这方面,再次邀请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迅速编制教材和教具,促进关于人权和打击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方面的教学、训练和教育活动,其中特别强调小学和中学两级的活动;

21. 认为行动纲领的各部分应受到同等的注意,以期达到第三个十年的各项目标;

22. 请秘书长在1998-1999两年期期间为执行第三个十年的活动提供必要的财政资源;

23. 又请秘书长最高度优先重视行动纲领的活动;

24. 还请秘书长每年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其关于联合国各机关和专门机构所有活动的详细报告,载列对所收到的关于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的此种活动的资料的分析;

25. 请秘书长向大会提出建议,以便在必要时补充行动纲领;

26. 请各国政府、联合国机关、专门机构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区域组织和有关非政府组织充分参加第三个十年;

27. 强烈吁请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以及有能力这样做的个人对信托基金慷慨捐献,并为此目的,请秘书长继续进行适当接触和采取主动以鼓励捐助;

 

关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问题世界会议

28. 决定召开一次关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问题世界会议,主要目标为:

(a) 审查特别是自通过《世界人权宣言》以来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方面取得的进展,并评估妨碍这一方面取得进一步进展的障碍和克服这些障碍的方法;

(b) 考虑更好的方式方法以确保适用现有标准和执行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的现有文书;

(c) 提高对于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的认识水平;

(d) 就如何通过旨在向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现象进行战斗方案增强联合国的活动和机制的效力拟定具体建议;

(e) 审查导致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的政治、历史、经济、社会、文化因素和其他因素;

(f) 拟定具体建议,进一步促进旨在采取行动的国家、区域和国际措施,以制止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现象;

(g) 起草具体的建议,以确保联合国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现象的行动具备经费和其他必要的资源;

29. 又决定:

(a) 至迟于2001年召开关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问题世界会议;

(b) 在确定世界会议的议程时特别考虑到必须全面地解决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当代形式不容忍问题;

(c) 世界会议应着重采取行动着眼于消除种族主义的切实措施,包括预防、教育和保护措施以及提供有效的补救措施,同时充分考虑到现有的人权文书;

(d) 由人权委员会作为世界会议的筹备委员会,其审议工作应可自由参加,按照既定惯例让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和专门机构成员国和观察员参加;

30. 请各国政府、专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有关联合国机构、区域组织、非政府组织、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人权委员会当代形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问题特别报告员和其他人权机制协助筹备委员会,进行审查,通过秘书长向筹备委员会提交关于世界会议的建议和筹备情况,并积极参加会议;

31. 强调在世界会议的整个筹备工作和结果中有系统地考虑到性别观点的重要性;

32. 呼吁各国和区域组织举行国家或区域会议或采取其他主动行动,为世界会议做筹备工作,并请各区域筹备会议通过秘书长向筹备委员会报告其审议结果,包括就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其他有关形式的不容忍行为提出实际可行、着眼于行动的建议;

33. 决定有效和高效率地举行世界会议,并在适当考虑到节约的情况下确定会议规模、会期和其他费用因素;

34. 又决定在议程上保留题为“消除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的项目,并在其第五十三届会议上作为高度优先事项加以审议。

 

1997年12月12日
第70次全体会议

 

 

1/ 第217 A(III)号决议。

2/ 第2106 A(XX)号决议,附件。

3/ 联合国,《条约汇编》,第429卷,第6193号。

4/ 见《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世界会议报告,1978年8月14日至25日,日内瓦》(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E.79.XIV.2)。

5/ 见《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战斗第二届世界会议报告,1983年8月1日至12日,日内瓦》(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E.83.XIV.4和更正)。

6/ A/CONF.157/24(Part I)/Corr.1,第三章。

7/ A/52/528。

8/ 第45/158号决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