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129. 加强联合国在提高定期真正选举原则的效力和促进民主化方面的作用

大会,

回顾其过去关于这一主题的各项决议,特别是1994年12月23日第49/190号和1995年12月22日第50/185号决议,

重申只有在有关会员国提出明确请求时才提供联合国的选举援助和促进民主化的支助,

认识到联合国在这一领域进行的活动宜采取综合而均衡的做法,以便协助加强有关国家境内的民主和全部人权,

承认联合国的选举援助已经协助若干会员国成功举行选举,当选官员有秩序和非暴力地接任了职务;认识到选举必须在没有强制和胁迫的情况下进行才是自由公正的选举;并强调尊重经核查为自由公正选举的结果的重要性,

注意到1997年9月2日至4日在布加勒斯特举行的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关于民主和发展的第三次国际会议通过的进度审查和建议,1/特别是承认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内选举的组织和管理往往得助于外来资源和专门知识,并要求对治理、民主和参与方案优先分配资源,以期维持目前举行选举方面进展的势头,

回顾1993年6月25日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2/尤其是其中承认应各国政府要求为举行自由公正选举所提供的援助,对加强多元化文明社会具有特别的重要性,

注意到成立了非洲选举当局协会,该协会于1997年1月14日至16日在坎帕拉举行成立会议,

欢迎各国对联合国选举援助活动的支持,特别是通过提供专家和选举观察员以及通过捐款给联合国观察选举信托基金提供支持,

注意到会员国继续提出有关选举援助的请求,且其性质正不断演变,

又注意到许多会员国已经举行第一次民主选举,必须对以前例行提供的援助方式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特别是满足支持以后选举的需要,

认识到必须加强请求国的国家能力建设、选举机构和公民教育,以期巩固以往选举的成就并使之正规化,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提高定期真正选举原则的效力的报告,3/

1. 满意地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3/

2. 赞扬联合国根据会员国的请求向它们提供选举援助,要求继续在个案基础上按照选举援助准则提供这类援助,认识到组织自由公正选举的根本责任在于各国政府;

3. 要求秘书处政治事务部选举援助司继续定期向会员国通报所收到的请求以及对这些请求的答复和所提供援助的性质;

4. 请联合国继续努力确保在承担向某一请求国提供选举援助之前,有充分时间有效地组织和派遣提供这类援助的特派团,确保有举行自由公正选举的条件,并确保能作出安排以便适当并全面地报告该特派团的工作结果;

5. 赞扬联合国采取步骤确保请求援助的某些会员国的民主化进程得以继续和巩固,包括在选举前和选举后提供诸如下列问题的技术意见:选举的组织和预算、选举法、国内采购、培训、电脑化和比较选举制度,派遣评估需求特派团,以便提出可协助巩固民主化进程的方案建议,并要求加强此种努力;

6. 建议选举援助司酌情向提出请求的国家和选举机构提供选举后的援助,以便如秘书长的报告所规定,增强其选举过程的持续性,并建议选举援助司与联合国各有关单位合作,研究以何种方式更明确地界定联合国为援助感兴趣的国家在致力巩固民主方面所宜于进行的活动;

7. 又建议联合国的选举援助应着重全面观察选举进程,即从登记和其他选举前活动开始,以至竞选、选举日和宣布选举结果,如果请求国需要技术援助以外的协助的话;

8. 请秘书长采取进一步措施支持请求援助的国家,特别是应使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能够按照其任务规定,支持与人权问题有关的民主化活动,其中包括人权的培训与教育,协助与人权相关的立法改革,加强并改革司法制度,协助国家人权机构,并就有关人权的条约的加入、报告和国际义务提供咨询服务;

9. 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继续其值得赞扬的援助治理方案,特别是加强民主机构和参与以及社会有关部门与政府之间连系的方案;

10. 回顾秘书长已设立联合国观察选举信托基金,并吁请会员国考虑向该基金提供捐助;

11. 强调联合国系统内必须协调的重要性,包括与向提出请求的会员国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援助的秘书处所有有关部厅、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志愿人员方案合作,强调必须就会员国向上述任何一个实体提出的选举援助要求迅速交流资料,并鼓励选举援助司加强同这些实体的合作,包括酌情交流人员;

12. 赞赏地注意到正在作出额外努力,增进与其他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以利于对选举援助请求作出更加全面的、针对具体需要的反应,并对已提供观察员或技术专家以支助联合国选举援助努力的会员国、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表示感谢;

13. 鼓励秘书长通过选举援助司,对援助请求的性质的不断演变,以及日益需要各种具体类型的中期专家援助,以便特别通过提高国家选举机构的能力,支持和加强请求国现有能力这一点作出回应;

14. 请秘书长为选举援助司提供充分的人力和财力资源,使其得以履行任务,并继续确保高级专员办事处同选举援助司密切协调,在其任务范围内响应会员国提出的数目日增的咨询服务请求;

15. 建议秘书长考虑采取办法继续加强协调并进一步增强选举援助司、高级专员办事处和整个联合国系统的努力,承担起本决议所反映的在选举援助和民主化领域的日益繁重演变的职责,并在其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交的报告中列入他在这方面的建议;

16. 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报告,说明本决议的执行情况,特别说明会员国所提出选举援助和核查请求的现况,并说明他为增强联合国支持会员国民主化进程所作的努力。

 

1997年12月12日
第70次全体会议

 

 

1/ A/52/334,附录。

2/ A/CONF.157/24(Part I)/Corr.1,第三章。

3/ A/52/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