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3. 和平文化 大会, 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序言及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并回顾联合国系统本身的创立是根据普世公认的价值观念和目标,是把战争与暴力文化转变为和平与非暴力文化的一项重大行动, 认识到联合国欲免后代再遭战祸的任务要求转变到一种和平文化,其中所包括的价值观、态度和行为都反映并鼓励在自由、正义与民主、所有人权、容忍与团结等原则的基础上发挥社会相互作用和分享利益,摈弃暴力并以解决冲突的根本原因来设法防止冲突,通过对话和谈判来解决问题,并保证能充分行使一切权利,又能充分参与本国社会的发展进程, 回顾其关于和平文化的1995年12月22日第50/173号决议和1996年12月12日第51/101号决议以及关于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和人权领域的新闻活动的1996年12月12日第51/104号决议, 注意到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总干事关于在题为“促进和平文化”项目下教育活动的报告,并附有促进和平文化暂定宣言和行动纲领草案1/ 的内容,报告中指出,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已将从战争文化转变到和平文化列为优先事项,而联合国系统在踏入二十一世纪之际,也在许多层次促进这个转变, 1. 注意到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总干事根据大会第51/101号决议提出并由秘书长转递的报告,1/ 这份报告是在联合国缔造和平行动的框架之内,这些行动包括1995-2004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联合国容忍年、以及最近几次联合国世界性会议的行动纲领; 2. 要求促进建立在《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原则和尊重人权、民主和容忍、促进发展、和平教育、信息自由流通和妇女更广泛参与的基础之上的和平文化,作为防止暴力和冲突的一项综合办法,以及旨在为和平和巩固和平创造条件的种种努力; 3. 注意到这份报告包括: 联合国促进和平文化宣言草案的内容,包括和平文化的历史基础、意义和重要性,以及促进和平文化的主要领域和主要行动者; 行动纲领的内容,包括相关的目的,以及为实现每个目的所需的战略和行动; 在题为“促进和平文化”的跨学科项目的框架内说明项目的进展情况; 4. 请秘书长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总干事协调,并考虑到大会的辩论、会员国的具体建议以及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第二十九届大会上各成员国提出的意见,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提出一份载有和平文化宣言和行动纲领草案的综合报告; 5. 决定将题为“和平文化”的项目列入其第五十三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7年11月20日
第50次全体会议 1/ A/52/292,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