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145. 阿富汗境内的人权情况

大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1/国际人权盟约2/和1949年8月12日各项《日内瓦公约》3/及其1977年各项《附加议定书》4/所载列的公认人道主义规则,

重申所有会员国有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履行其依照各项国际文书自愿承担的义务,

回顾阿富汗是《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5/《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2/《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2/《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6/《儿童权利公约》7/的缔约国,并且已经签署《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8/

回顾其所有有关决议以及人权委员会的决议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决定,

又回顾安全理事会表示深切关注阿富汗境内持续发生的歧视女孩、妇女以及其他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律的行为,9/

欢迎联合国阿富汗特派团在与阿富汗各方商谈时特别强调了人权问题,

1. 赞赏地注意到人权委员会关于阿富汗境内人权情况特别报告员的临时报告10/以及该报告所载的结论和建议;

2. 深表关切阿富汗境内的武装冲突加剧,造成房舍毁坏和迫迁,包括基于种族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并呼吁有关各方立即停止敌对状态,进行政治对话,以实现民族和解,使流离失所者安全而有尊严地自愿返回家园;

3. 又深表关切阿富汗境内人权情况进一步恶化,包括特别报告员报告的妇女情况在内,并谴责发生违反人道主义法和侵犯人权,包括生命权、人身自由及人身安全、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意见自由、言论自由、宗教、结社和迁移自由的事件;

4. 特别深表关切在全国境内经常发生任意逮捕、拘禁和即决审判,造成即决处决以及适用《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6/所禁止的惩罚方式的做法;

5. 呼吁阿富汗当事各方依照国际人权文书,不分性别、种族或宗教,充分尊重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6. 促请阿富汗当事各方立即停止基于性别的歧视,停止剥夺妇女的人权,特别是采取措施确保:

(a) 妇女有效参与全国的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

(b) 尊重妇女的工作权利,并让她们重新就业;

(c) 妇女和女孩不受歧视地接受教育的权利,重新开放学校,让妇女和女孩接受各级教育;

(d) 尊重妇女人身安全的权利,确保将侵犯妇女身体的人绳之以法;

(e) 尊重妇女的迁移自由以及她们有效取得保护她们最高身心健康标准的权利所必要的设施;

(f) 妇女平等利用各种保健设施;

7. 又促请阿富汗当事各方同联合国阿富汗特派团密切合作,以期达成全面性的政治解决办法,停止武装冲突,从而建立一个根据阿富汗人民自决权并通过自由公平进行的选举选出的民主政府;

8. 还促请阿富汗当事各方确保实施联合国的方案,使妇女不受歧视地成为其中的参与者或受益者;

9. 要求阿富汗当事各方履行其对阿富汗境内所有外交使团人员、联合国人员和其他国际组织人员包括其房舍的安全所承担的义务和作出的承诺,并与联合国及有关机构以及其他人道主义组织和机构充分合作;

10. 敦促阿富汗当事各方对因人权和公认人道主义规则受到严重破坏而受害的人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并按国际公认的标准对犯罪者进行审判;

11. 确认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全面解决阿富汗境内危机办法的主要内容,因而请特派团和特别报告员交换有关资料,并加强彼此的协商与合作;

12. 敦促阿富汗当事各方充分尊重国际人道主义法,保护平民、停止对平民大众使用武器、不要在住宅区内储存弹药、禁止征募和征召儿童担任准战士,确保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停止以人民充当人肉盾牌的做法;

13. 请阿富汗当事各方支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特别是让他们接触所有俘虏,并释放所有非刑事犯的平民俘虏;

14. 深表关切据报尽管国际社会的扫雷方案在持续进行,新的地雷又在埋设,吁请当事各方停止部署这种装置,因为它们每周造成数以百计的人民死亡或伤残,大多数是无辜和手无寸铁的平民,特别是儿童;

15. 敦促所有国家尊重阿富汗充分的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16. 吁请会员国和国际社会向阿富汗人民和在邻国的阿富汗难民无区别地提供足够的人道主义援助,以期鼓励这些难民自愿遣返,同时请阿富汗境内当事各方解除对国际援救界的限制,容许粮食和医疗用品自由送达全国所有的人民手中;

17. 深表关切据报阿富汗文化遗产的处境恶化,并指出当事各方负有保护和捍卫这些共同遗产的历史责任,并请会员国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掠夺文物并确保文物归还阿富汗;

18. 敦促阿富汗当事各方同人权委员会及其特别报告员合作;

19. 请秘书长向特别报告员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20. 决定在第五十三届会议上参照人权委员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供的其他资料,继续审议阿富汗境内的人权情况。

 

1997年12月12日
第70次全体会议

 

 

1/ 第217 A(III)号决议。

2/ 第2200 A(XXI)号决议,附件。

3/ 联合国,《条约汇编》,第75卷,第970-973号。

4/ 同上,第1125卷,第17512和17513号。

5/ 第260 A(III)号决议。

6/ 第39/46号决议,附件。

7/ 第44/25号决议,附件。

8/ 第34/180号决议,附件。

9/ S/PRST/1997/35;见《安全理事会决议和决定,1997年》。

10/ A/52/493,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