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200. 国际合作减少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

大会,

回顾其1989年12月22日第44/236号、1993年12月21日第48/188号、1994年12月2日第49/22 A号、1994年12月20日第49/22 B号、1995年12月20日第50/117 A和B号和1996年12月16日第51/185号决议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6年7月26日第1996/45号决议,

考虑到一般称为“厄尔尼诺现象”的厄尔尼诺南方涛动现象已对世界几个区域产生严重影响,对太平洋沿岸各国的影响尤其严重和频繁,

注意到厄尔尼诺现象具有重现性,已造成灾害,导致巨大的物质、经济、生命和环境损失,在太平洋沿岸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影响特别大,

关切地注意到厄尔尼诺现象对全球气象形态可能产生的影响,例如世界各地异常干旱和降水,导致几个区域可能遭受数年之久的粮食短缺和饥荒,并可能对世界粮食供应产生潜在影响,

考虑到本世纪重大的厄尔尼诺现象已相当定期出现,并经常事先有一些明显的警兆,如果配合数据和信息的适当增加和交换,这些警兆可有助于模拟和预测厄尔尼诺现象的重现,并增进受影响国家减轻这种现象造成的消极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的能力,

认识到必须增进国际和国家努力,以对厄尔尼诺现象的起源有进一步的科学了解,

考虑到由于这种自然灾害的规模,光靠受影响国家本国力量不足以应付,因此国际合作和声援是不可或缺的,特别是在能力建设方面,

重申减灾是易受害国家和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家发展计划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 邀请各国将预防、减轻和复兴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的战略纳入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的可持续发展方案;

2. 吁请各国、有关政府间机构和参与国际减少自然灾害十年的所有其他各方积极参与为减灾十年的活动提供的财政和技术支助,包括有关开展国际合作以减少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的活动,确保《减灾十年国际行动纲领》1/的实施,特别是将《建立更安全的世界的横滨战略:预防、防备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指导方针》及其《行动计划》2/转化为具体的减灾方案和活动;

3. 赞扬已采取措施减轻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的受影响国家,特别是其中的发展中国家所作的国家、区域和分区域努力;

4. 请秘书长在减灾十年的框架内,促成一项国际协调一致的全面战略,以求综合预防、减轻和复兴厄尔尼诺现象造成的损失,包括制订长期发展战略,其中适当考虑到需要进行技术合作、提供财政援助、转让适当技术和传播现有的科学知识,作为减灾十年活动、《减灾十年国际行动纲领》、《建立更安全的世界的横滨战略:预防、防备和减轻自然灾害的指导方针》及其《行动计划》的一部分,同时要考虑到《发展中小岛屿国家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3/的有关部分;

5. 吁请减灾十年秘书处继续促成一项国际协调一致的对策,改善对环境有不利影响的自然灾害及类似灾害预警能力,特别是厄尔尼诺现象的预警能力;4/

6. 欢迎设立厄尔尼诺现象机构间工作队,以便合作预防、减轻和防备与厄尔尼诺现象有关的自然灾害;

7. 吁请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机关,特别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世界气象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国际科学联合会理事会和世界气候研究方案,在减灾十年的框架内,对厄尔尼诺现象的全面对策和研究作出进一步贡献,并加强与受到这种现象影响的区域特别是与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国家和内陆国家合作;

8. 邀请各国支持海洋和地面观察网观察、描述和预测与厄尔尼诺现象有关的异常情况;

9. 邀请各国、各政府间组织和参加减灾十年的所有各方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包括建设国家能力,以支持全球和区域观测系统和研究,包括传播有关厄尔尼诺现象的数据,以便预防、减轻和补救这种现象的消极影响;

10. 请秘书长在本决议第4段的范围内,并在减灾十年秘书处的现有资源范围内,推动召开一次政府间专家会议,与会者包括专门研究和分析厄尔尼诺现象的学术和科学机构的代表,以促进交换与监测该现象和减少其影响的战略有关的信息和国家经验,并向会议提供专门讨论这种现象的区域会议和座谈会的报告;

11. 促请秘书长将厄尔尼诺现象及其后果纳入减灾十年的进行中活动,以改善有关对环境有不利影响的自然灾害和类似灾害的预警系统的效率和国际协调;

12. 建议有关自然灾害、包括厄尔尼诺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和对环境有不利影响的类似灾害的长期公共意识和新闻方案应纳入着重于减少危险的预防性战略的国家全面管理灾难方案,并且这些公共意识和新闻方案应纳入作为联合国支持社会和经济发展方案的组成部分;

13. 请秘书长在题为“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议程项目下讨论减灾十年的实施情况时,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提交关于本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其中应包括各项提案,注明如何将预防、减轻和复兴厄尔尼诺现象影响的努力,纳入二十一世纪减灾战略的拟订工作中。

 

1997年12月18日
第77次全体会议

 

1/ 见第44/236号决议,附件。

2/ A/CONF.172/9,第一章,决议1,附件一。

3/ 《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全球会议的报告,1994年4月25日至5月6日,巴巴多斯,布里奇顿》(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4.I.18和更正),第一章,决议1,附件二。

4/ 见第51/185、49/22 B和50/117 B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