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204. 联合国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之间的合作

大会,

重申其1982年12月21日第37/248号决议和大会关于促进联合国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之间的合作的其他各项有关决议,

欢迎共同体接纳了刚果民主共和国和塞舌尔为成员国而得到加强,

又欢迎设立政治、防务和安全机关为共同体的一部分,并欢迎其在防止冲突和维持和平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这对区域内的发展至关重要,

确认该区域加强了民主治理和其它积极的发展,包括巩固了和平进程,增进了民主和对法治的尊重,

赞扬共同体成员国表明,它们继续承诺在相互之间作出更深入和更正式的合作安排,

重申共同体只有在掌握足够资源的情况下,才能成功地实施共同体各项发展方案,

注意到由于南部非洲受到战争、人命损失、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破坏的影响,必须继续并加强各项复兴方案,以恢复该区域各国的经济活力,

严重关切地注意到各地区一再发生干旱,重新出现厄尔尼诺现象,可能带来干旱的影响,而且穷困情况有加剧的危险,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满意地欢迎区域粮食保障战略将消灭贫穷视为主要关切事项,特别注意改善获取粮食和营养机会的问题,

确认联合国系统的一些机关、组织和机构在辅助各国和分区域努力推动南部民主化、复兴和发展的过程中,在经济和财政方面作出了宝贵和有效的贡献,

注意到最近安哥拉局势令人极为关切,尽管先前实施安哥拉和平进程的某些方面的工作曾取得成绩,但局势仍在恶化,

严重关切安哥拉和平进程困难重重,主要原因是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执行《卢萨卡议定书》1/的进程十分缓慢,妨碍着恢复经济和全国重建的工作以及区域发展项目,

认识到全球化和自由化进程给该区域的经济带来的风险、新的挑战和机遇,

注意到共同体为防治人体免疫机能丧失病毒/后天免疫机能丧失综合症(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病而采取的措施,

欢迎在区域一级确认妇女在该区域的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注意到共同体第十七届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会议1997年9月8日在马拉维布兰太尔通过的《男女平等与发展宣言》,

1. 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2/

2. 赞扬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保持、加强和开展了发展方面的合作的联合国会员国以及联合国系统各机构、组织和机关;

3. 吁请尚未与共同体建立联系和关系的联合国会员国以及联合国系统各机构、组织和机关探讨同它建立联系和关系的可能性;

4. 感谢国际社会向共同体提供财政、技术和物质上的支持;

5. 再次呼吁国际社会在目前水准上保持并酌情增加对共同体的财政、技术和物质上的支持,使它能充分实施其行动纲领,并满足该区域重建和复兴方面的需要;

6. 呼吁国际社会和联合国系统各有关组织和机关向共同体提供适当的援助,使它能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7. 欢迎共同体内的经济和政治成就及改革,包括实施其行动纲领,以便更好地应付目前以至到下一个千年期的区域合作和一体化挑战;

8. 又欢迎共同体努力使南部非洲成为无雷区,共同体为此曾决定清除该区域的地雷,让土地重新用于生产,并在这方面注意到共同体第十七届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会议1997年9月8日在马拉维布兰太尔发表的《关于杀伤人员地雷的声明》,呼吁联合国、其有关机关和国际社会协助和支持共同体的努力;

9. 呼吁联合国、其有关机构和国际社会向共同体提供适当资源,协助它实施联合国各次世界会议所通过的纲领和决定,特别强调加强妇女在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10. 呼吁国际社会及联合国系统继续向共同体内正在进行国家重建的国家提供急需的援助,使它们能巩固建立民主体制的努力,并加强实施国家发展方案的工作;

11. 感谢各会员国、联合国各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为满足安哥拉人民的需要作出了大量捐献,并鼓励它们再作出大量捐献;

12. 呼吁国际社会遵守安全理事会关于安哥拉和平进程的所有有关决议,这些决议连同其它努力将有助于推动安哥拉经济恢复和重建的进程;

13. 相信避免冲突和人员流散的稳妥兼容的发展战略十分重要,确认国际合作、缔造和平及维持和平工作具有宝贵价值,并强调国际社会必须继续援助难民收容国,使其能应付由此造成的经济、社会、人道主义和环境方面的挑战;

14. 呼吁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协助加强该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能力,并对南部非洲的旱情作出慷慨反应,特别是通过加强其减少旱情、旱情监测、早期预报和干旱防备,支助该区域作好干旱准备和实施管理战略,以期防止区域出现饥荒;

15. 呼吁联合国、其有关机构和国际社会向共同体水部门和共同体成员国提供适当的援助,使它们可以进一步推动1995年《共有水道系统议定书》的实施和定于1998年10月举行的共同体水部门圆桌会议的筹备工作;

16. 吁请国际社会考虑支持在共同体内创立特别经济区和发展走廊,特别是在私营部门的积极参与下正在建立的马普托发展走廊;3/

17. 请秘书长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执行秘书磋商,继续加强联系,以期促进和理顺联合国与共同体之间的合作;

18. 又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报告本决议的实施情况。

 

1997年12月18日
第77次全体会议

 

1/ 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四十九年,1994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1994/1441号文件。

2/ A/52/400。

3/ 见A/52/400,第28和29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