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209. 企业与发展

  大会,

  回顾其1992年12月22日题为“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私有化”的第47/171号、1993年12月21日题为“促进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精神和私有化”的第48/180号、1995年12月20日题为“企业与发展”的第50/106号决议和《发展纲领》,1/

  欢迎许多国家在其经济结构改革的政策范围内,仍然非常重视将企业私有化、取消专利垄断和放松行政管制,作为提高效率、推动经济成长和可持续发展的手段,

  认识到市场和私营部门对于经济发展各个阶段的有效运作至关重要,

  认识到每个国家在考虑到每个部门的相对优势以决定发展其私营和公营部门方面享有主权,并念及全世界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多样化,

  1. 注意到秘书长题为“促进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精神和私有化”的报告;2/

  2. 强调私营部门在支持经济增长和发展以及调集资源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3. 强调每个国家的私营部门,包括国际投资者在内,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宏观经济稳定方案的执行均能作出积极贡献的作用;

  4. 认识到工商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在内,在一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稳定的政策体制能够促使并鼓励工商企业有效和负责地经营和执行较长期的政策,日益繁荣是发展进程的主要目标,而这主要靠工商企业的活动来促成;

  5. 表示深信各国商业交易的稳定和透明环境对于调集跨国界的投资、资金、技术、技能和其他重要资源,以促进增长和发展,是至为必要的,并在这方面认识到,在各层次作出有效努力,打击贪污和贿赂,是改善国际商业环境的基本因素;

  6. 认识到政府通过透明的、共同参与的过程,创造有能力支持企业精神和有助于私有化的环境的重要作用,特别是为以市场为本的货物与劳务交易和良好的商业管理建立必要的司法、行政和立法框架;

  7. 强调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包括投资和贸易环境在内,对于促进企业精神和私有化的重要性;

  8. 认识到必须加强私营部门参与提供基础设施服务,除其他外,包括通过公营和私营实体之间共同投资,特别是在经济转型国家,同时维护必要的服务和保护环境;

  9. 认识到在许多国家,非正规部门占全部经济活动的重要部分并且是妇女的一个特别重要的收入来源,应当鼓励非正规部门的逐步纳入;

  10. 强调微额信贷对穷人的重要性,使他们能够建立微型企业,从而能够产生自营职业,并有助于增加特别是妇女的权力,并吁请加强支持微额贷款、尤其是微额信贷;

  11. 重视促进企业精神,使遍布民间社会的各色人等,包括通过非正规部门和微型企业,发展中小型企业,并促进私有化、取消专利垄断和简化行政手续;

  12. 认识到合作社在发展和促进中小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13. 鼓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继续提供一个论坛,让来自私营部门的代表参加,就有关私有化、企业发展和国际投资流动等问题进行政府间讨论,并欢迎该会议秘书长与非政府行动者建立一种持久的发展伙伴关系,包括通过将于1998年在法国里昂举行的“发展伙伴”倡议,建立这种关系;

  14. 请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及联合国其他有关机关进一步加强它们的活动,特别是为非洲和最不发达国家开展的各项活动,以期促进企业精神的发展,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并吁请国际社会对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这方面的活动提供支持;

  15. 强调跨国公司发放给中小型企业的外包工作有助于发展中国家企业精神和私有化的发展;

  16. 吁请联合国各基金和计划署根据它们的任务,继续加强支持促进企业精神,并在执行本项决议时适当考虑到私营部门在发展方面的作用,同时考虑到每一个国家所制定的优先事项,并确保纳入性别观点,并且在这方面指出特别需要协助发展中国家政府,以及经济转型国家,加强它们鼓励私营部门更广泛参与的能力;

  17. 决定将题为“企业与发展”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并请秘书长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合作,编制一份关于执行本决议的分析性报告,以提交大会该届会议。

 

1997年12月18日
第77次全体会议

 

 
1/ 第51/240号决议,附件。

2/ A/5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