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28. 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大会,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经费筹措问题的报告1/以及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有关报告,2/ 铭记安全理事会1991年4月29日第690(1991)号决议,其中安理会决定设立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及以后的各项决议,其中安理会决定延长该特派团的任务,最近的一项是1997年10月20日第1133(1997)号决议, 回顾其1991年5月17日关于该特派团经费筹措问题的第45/266号决议,及以后关于该问题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最近的一项是1997年6月13日第51/2 B号决议, 重申该特派团的费用是本组织的开支,应由各会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七条第二项负担。 回顾其过去的决定,为了应付该特派团所引起的支出,必须采取与应付联合国经常预算支出不同的程序, 考虑到对于这一行动,经济上比较发达的国家可以提供较多的捐助,而经济较不发达的国家提供捐助的能力则比较有限, 铭记大会1963年6月27日第1874(S-IV)号决议曾指出,安全理事会各常任理事对此种行动的经费筹措负有特别责任, 注意到必须为该特派团提供必要的经费,使其能够履行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所规定的职责, 关切秘书长在按时偿付该特派团的债务,包括在偿还费用给目前的和过去的部队派遣国费用方面仍有困难, 1. 注意到截至1998年3月20日对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的摊款缴付情况,包括欠缴摊款54 513 290美元,相当于自该特派团成立至1998年4月20日终了期间为止摊款总额的19%,注意到约有12%的会员国已足额缴付其摊款,并促请所有其他有关会员国,特别是欠款国,确保缴付其所欠摊款; 2. 表示关切维持和平活动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在偿还费用给部队派遣国方面,这些国家因会员国逾期未缴摊款而承受负担; 3. 表示赞赏已足额缴付其摊款的会员国; 4. 促请所有其他会员国尽力确保足额、按时缴付其对该特派团的摊款; 5. 赞同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报告2所载的意见和建议,并注意到该报告第7段既非评论亦非建议; 6. 请秘书长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确保以最有效率和最节省的方式管理该特派团; 7. 又请秘书长为了减少雇用一般事务人员的费用,继续努力雇用当地征聘人员担任该观察团一般事务人员员额的职位,但须符合这些员额的业务要求; 8. 决定,在按照大会第51/2 B号决议的规定已为1997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拨出的毛额30 229 800美元(净额28 430 400美元)以外拨出毛额17 172 300美元(净额15 989 300美元)给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特别帐户,充作1997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的费用,其中包括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根据大会1994年12月23日第49/233 A号决议的规定已核定的毛额9 300 500美元(净额8 478 100美元); 9. 考虑到已经按照大会第51/2 B号决议的规定分摊的毛额24 351 780美元(净额22 902 270美元),又决定,作为一项特别安排,由各会员国按照大会1989年3月1日第43/232号决议第3和第4段所规定、并经大会1989年12月21日第44/192 B号、1991年8月27日第45/269号、1991年12月20日第46/198 A号、1992年12月23日第47/218 A号、1995年7月20日第49/249 A号、1995年9月14日第49/249 B号、1996年4月11日第50/224号、1996年12月18日第51/218 A至C号和1998年3月31日第52/230号决议及大会1993年12月23日第48/472 A号和1995年12月23日第50/451 B号决定调整的各类的组成,分摊1998年4月20日终了期间的额外毛额11 077 300美元(净额10 309 500美元),同时考虑到其1994年12月23日第49/19 B号决议和1995年12月23日第50/471 A号决定中所定的1997年分摊比额表,以及大会1997年12月22日第52/215 A号决议中所定的1998年分摊比额表; 10. 考虑到已为1998年4月20日终了期间核定的1 449 510美元,还决定,根据其1955年12月15日第973(X)号决议的规定,衡平征税基金内核定的同一期间工作人员额外薪金税收入估计数767 800美元中会员国各自应得的份额,应抵减上文第9段规定的对会员国的摊款; 11. 决定,作为一项特别安排,由会员国以本决议附件所示每月费率,按照本决议所定办法及1998年分摊比额表,分摊1998年4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毛额6 095 000美元(净额5 679 800美元),但须安全理事会作出决定,将该特派团的任务延至1998年4月20日以后; 12. 又决定,根据其第973(X)号决议的规定,衡平征税基金内核定的1998年4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工作人员薪金税收入估计数415 200美元中会员国各自应得的份额,应抵减上文第11段规定的对会员国的摊款; 13. 请各方向该特派团自愿捐助现金和秘书长可以接受的服务和用品,这些捐助将酌情按照大会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管理; 14. 决定在其第五十二届会议期间继续审查题为“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经费的筹措”的议程项目。
1998年3月31日
附件
1998年4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 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每月摊款
1/ A/52/730/Add.1和Add.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