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231. 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后续行动和充分执行
《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

  大会,

  回顾其关于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后续行动和充分执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的各项决议,尤其是1997年12月12日第52/100号决议,以及妇女地位委员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关于该会议后续行动的商定结论和有关决议,

  重申在《北京宣言》1/ 和《行动纲要》2/ 中所作的承诺,

  1. 决定应于2000年6月5日至9日举行为期五天的大会特别会议,进行高级别全体审查,以评估《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3/ 的执行进度和《行动纲要》通过五年后在执行方面取得的进展,并考虑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和主动;

  2. 又决定特别会议应重申对《行动纲要》的承诺,并除其他外,进一步集中注意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障碍以及克服这些障碍的战略,以期充分执行《行动纲要》,并采取进一步行动和主动;

  3. 回顾根据大会第52/100号决议,妇女地位委员会将充当审查筹备委员会,并且不限成员名额,以便进行筹备工作;

  4. 决定将分别由妇女地位委员会1999年第四十三届会议和2000年第四十四届会议进行筹备工作,必要时由委员会不限成员名额主席团举行闭会期间协商予以支持,此外第四十三届会议和第四十四届会议会期将各延长五天以完成筹备工作;

  5. 吁请秘书长与各区域委员会协调编制一份标准调查表,其中载列一套关于所有重大关切领域的针对性指标,以此作为一个框架,协助各国政府评估和汇报《行动纲要》的执行情况;

  6. 鼓励各国政府,尤其是尚未向秘书处提高妇女地位司提交国家行动计划的各国政府,在1998年9月前提出其国家行动计划,作为对委员会第四十三届会议期间开始的审查工作的投入,并于1999年提交关于其执行《行动纲要》情况的资料,特别应着重说明各种积极行动、经验教训、障碍、仍面临的重大挑战以及在2000年后的两性平等前景;

  7. 请各国政府在民间社会参与下编写本国的《行动纲要》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8. 请秘书长邀请联合国系统所有实体,包括各专门机构、基金和计划署,积极参与筹备活动,并派最高级别人员参加特别会议,参加方法包括介绍最佳做法、所遇障碍及加速执行《行动纲要》和应付新趋势的未来设想;

  9. 鼓励适当开展特别会议区域筹备活动,特别是各国政府同各区域委员会合作开展活动,并建议向委员会2000年第四十四届会议提出结果,作为对委员会的投入;

  10. 请秘书长除向委员会第四十三届会议提交已列入委员会长期工作方案以供审查和评价《行动纲要》执行情况之用的文件之外,提出关于审查期间可能考虑的进一步主动和行动的建议,其中应注重将两性平等问题纳入主流,并注意十二个重大关切领域中的共同趋势和主题;

  11. 请秘书长在其提交委员会第四十四届会议的关于新出现问题的报告中,提供筹备2000年以后展望所需的关于进一步行动和主动的其他材料;

  12. 请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于1999年根据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4/ 缔约国的报告的审查结果,提供有关《行动纲要》执行情况的资料;

  13. 请秘书长在其报告中载列各有关条约监测机构所提供的关于它们在其职责范围内把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努力的资料;

  14. 请秘书长向大会特别会议提交一份比较报告,说明联合国各组织的各类项目和方案,包括妇女利益和将性别问题纳入主流等事项有何不同,并说明在这方面所分配的资源;

  15. 建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在2000年的《人的发展报告》和《世界发展报告》中着重讨论性别问题;

  16. 请秘书长在1999年底前汇编关于世界各国妇女和女孩境况的最新统计资料和指标,例如可印发一卷《世界妇女》;

  17. 吁请各国、联合国和非政府组织采取必要措施,向公众提供关于《行动纲要》执行情况及大会特别会议筹备过程的相关资料;

  18. 强调非政府组织在执行《行动纲要》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必要促使它们积极参与筹备特别会议,并且需要确保作出适当安排,使它们能够对特别会议有所贡献;

  19. 请秘书长按照以往惯例,为最不发达国家参加特别会议拨出必要资源。

 

1998年6月4日
第87次全体会议

 

1/ 《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报告,1995年9月4日至15日,北京》(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6.IV.13),第一章,决议1,附件一。

2/ 同上,附件二。

3/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成就世界会议的报告,1985年7月15日至26日,内罗毕》(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85.IV.10),第一章, A节。

4/ 大会第34/180号决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