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249. 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特派团经费的筹措

 大会,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特派团经费筹措问题的报告1/及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有关报告,2/

 铭记安全理事会1998年3月27日第1159(1998)号决议,其中安理会决定设立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特派团,最初为期三个月,到1998年7月15日为止,并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该特派团在1998年4月15日以前得到充分部署,

 确认该特派团的费用是本组织的开支,应由会员国按照《联合国宪章》第十七条第二项负担,

 又确认为了应付该特派团所引起的支出,必须采取与应付联合国经常预算支出不同的程序,

 考虑到对于这一行动,经济上比较发达的国家可以提供较多的捐助,而经济上较不发达的国家提供捐助的能力则比较有限,

 铭记大会1963年6月27日第1874(S-IV)号决议曾指出,安全理事会各常任理事国对此种行动的经费筹措负有特别责任,

 赞赏地注意到迄今向该特派团作出的自愿实物捐助,

 又注意到迄今还没有国家向支助该特派团活动的信托基金作出任何捐助,

 注意到必须为该部队提供必要的经费,使其能够履行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所规定的职责,

 1. 促请所有会员国尽全力确保全额、按时缴付其对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特派团的摊款;

 2. 赞同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报告2所载的意见与建议;

 3. 注意到秘书长报告1第3段和咨询委员会报告2第7段所载的资料;

 4. 请秘书长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确保以最有效率和最节省的方式管理该特派团;

 5. 又请秘书长在符合该特派团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努力雇用当地征聘人员担任该特派团一般事务人员员额的职务,以减少雇用一般事务人员的费用;

 6. 还请秘书长在其下一次关于该特派团财务执行情况的报告内汇报关于向在该特派团服役的各特遣队提供津贴以代替口粮的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效率;

 7. 决定拨出毛额18 560 600美元(净额18 335 500美元),充作该特派团1998年3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的成立和行动费用,其中包括咨询委员会以前已核准的毛额12 844 900美元(净额12 469 900美元),并请秘书长为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特派团设立一个特别帐户;

 8. 又决定,作为一项特别安排,由各会员国依照大会1989年3月1日第43/232号决议第3和4段所规定、并经大会1989年12月21日第44/192 B号、1991年8月27日第45/269号、1991年12月20日第46/198 A号、1992年12月23日第47/218 A号、1995年7月20日第49/249 A号、1995年9月14日第49/249 B号、1996年4月11日第50/224号、1996年12月18日第51/218 A至C号和1998年3月31日第52/230号决议及其1993年12月23日第48/472 A号和1995年12月23日第50/451 B号决定调整的各类的组成,分摊1998年3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所需的毛额18 560 600美元(净额18 335 500美元),同时考虑到1997年12月22日第52/215 A号决议所定的1998年分摊比额表;

 9. 还决定,根据其1955年12月15日第973(X)号决议的规定,衡平征税基金内为该特派团核定的1998年3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工作人员薪金税收入估计数225 100美元中会员国各自应得的份额,应抵减上文第8段规定的对会员国的摊款;

 10. 决定拨出毛额29 105 850美元(净额28 369 350美元)给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特派团特别帐户,充作该特派团199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的维持费用,其中包括给维持和平行动支助帐户的1 468 850美元;

 11. 又决定,作为一项特别安排,由会员国按照本决议所定办法及考虑到其第52/215 A号决议所定的1998年分摊比额表,分摊1998年7月1日至15日期间所需的毛额2 910 585美元(净额2 836 935美元);

 12. 还决定,根据其第973(X)号决议的规定,衡平征税基金内为该特派团核定的1998年7月1日至15日期间工作人员薪金税收入估计数73 650美元中会员国各自应得的份额,应抵减上文第11段规定的对会员国的摊款;

 13. 决定,作为一项特别安排,由会员国按照本决议所定办法及考虑到其第52/215 A号决议所定的1998年分摊比额表,分摊1998年7月16日至11月30日期间所需的毛额26 195 265美元(净额25 532 415美元),每月分摊毛额5 821 170美元(净额5 673 870美元),但须安全理事会作出决定,将该特派团的任务延至1998年7月15日以后;

 14. 又决定,根据其第973(X)号决议的规定,衡平征税基金内为该特派团核定的1998年7月16日至11月30日期间工作人员薪金税收入估计数662 850美元中会员国各自应得的份额,应抵减上文第13段规定的对会员国的摊款;

 15. 请各方向该特派团自愿捐助现金和秘书长可以接受的服务和用品,这些捐助将酌情按照大会设立的程序和做法管理;

 16. 决定在其第五十三届会议临时议程中列入题为“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特派团经费的筹措”的项目。
 

1998年6月26日
第88次全体会议

 

1/ A/52/895。

2/ A/5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