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其1995年12月12日第50/60号决议和关于本问题的其他有关决议, 认识到所有会员国一向深切关心维护各种条约和其他国际法文书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到尊重, 深信遵守《联合国宪章》、各项有关条约和其他国际法文书,对于加强国际安全实属必要, 特别铭记着各缔约国和国际社会如欲从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和其他商定义务得到更巩固的安全,则充分执行和严格遵守这些协定和义务是具有根本重要性的, 着重指出各缔约国任何违反这种协定和其他商定义务的行为,不仅对各缔约国的安全产生不利的影响,而且对依赖那些协定和其他商定义务中规定的限制和承诺的其他国家也会造成安全威胁, 又着重指出对这种协定和其他商定义务的信心若有任何减损,就会削弱它们对全球或区域稳定以及对进一步的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努力的贡献,并且损害国际法体制的信用和效力, 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缔约国充分遵守现有协定的所有条款,并以符合这种协定和国际法的方式有效地解决对遵守的关注问题,就能够,除其他外,有助于缔结进一步的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从而促进改善国家间关系和加强世界和平与安全, 相信缔约国遵守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的所有条款,是国际社会全体成员所关心和关切的事情,同时注意到联合国在这方面已发挥的和应继续发挥的作用, 欢迎缔约国充分遵守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中的核查规定对国际和平和区域安全作出的贡献, 又欢迎普遍认识到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及其他商定义务的遵守和核查问题具有关键重要性, 1. 敦促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的所有缔约国完整地执行和遵守这些协定的所有条款; 2. 吁请所有会员国认真考虑缔约国不遵守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的任何条款对于国际安全与稳定以及对于在裁军领域取得进展的前景所产生的影响; 3. 又吁请所有会员国以符合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和国际法的方式,支持旨在解决有关遵守问题的努力,以期鼓励所有缔约国严格遵守这些协定的条款,并维护或恢复这些协定的完整; 4. 欢迎联合国在恢复某些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的完整和促成关于这些协定的谈判以及消除对和平的威胁方面所已发挥和继续发挥的作用; 5. 请秘书长继续提供必要的协助,以恢复和保护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的完整; 6. 鼓励所有缔约国酌情制订进一步的合作措施,以加强对现有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获得遵守的信心,并减少误解和误会的可能性; 7. 注意到核查试验和研究能够并且已经有助于证实和改善正在研究或谈判的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核查程序,因而提供了机会,从这些协定生效之时起就加强对核查程序效果的信心,而这程序正是确定遵守情况的基础; 8. 决定将题为“遵守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7年12月9 日
第67次全体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