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33. 科学和技术在国际安全和裁军领域的作用

大会,

认识到科学和技术发展可具有民用和军事两种用途,应当维持和鼓励用于民用目的的科学和技术进展,

关切科学和技术发展在军事上的应用能够显著地助长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改进和增强,

意识到需要密切注意可能对国际安全和裁军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学和技术发展,并将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引导向有益的用途上,

认识到用于和平目的的双重用途以及高技术产品、服务和专门知识的国际转让对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又认识到有必要以多边谈判制定的普遍能够接受的、非歧视性的准则来管制这种双重用途物资和技术及具有军事用途的高技术的转让,

表示关切双重用途物资和技术特设排他性的出口管制体制和安排正日益扩散,

回顾1995年10月18日至20日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德印地亚斯举行的第十一次不结盟国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的《最后文件》1/指出,通过施加有排他性的、不透明的特设出口管制制度对取得技术加以限制,往往会阻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强调国际谈判制定的关于具有军事用途的高技术转让的准则应考虑到所有国家的合法防卫需求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需要,同时应确保不要堵塞取得用于和平目的的高技术产品、服务和专门知识的途径,

1. 申明科学和技术进步应当用来造福全人类,促进所有国家的可持续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际安全,并应通过转让和交流用于和平目的的技术专门知识,促进使用科学和技术的国际合作;

2. 请会员国进一步努力将科学和技术应用于与裁军有关的用途,并将与裁军有关的技术提供给有兴趣的国家;

3. 敦促会员国在所有关心的国家的参与下进行多边谈判,以便制定普遍能够接受的、非歧视性的双重用途物资和技术及具有军事用途的高技术国际转让准则;

4. 回顾大会1996年12月10日第51/39号决议,以及其中请秘书长至迟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提交增订报告;

5. 鼓励联合国各机构在现有任务规定内对促进科学和技术应用于和平目的作出贡献;

6. 决定将题为“科学和技术在国际安全和裁军领域的作用”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7年12月9日
第67次全体会议 
 

1/ A/50/752-S/1995/1035,附件三;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五十年,1995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1995/1035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