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51. 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特别新闻方案

  大会,

  审议了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的报告,1/

  特别注意到该报告第六章所载的资料,

  回顾其1996年12月4日第51/25号决议,

  深信在世界各地传播准确和全面的资料以及发挥非政府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对于加强对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权利的了解和支持,仍然极为重要,

  认识到以色列国政府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于1993年9月13日在华盛顿特区签署的《关于临时自治安排的原则声明》2/及随后的执行协定,特别是1995年9月28日在华盛顿特区签署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关于西岸和加沙地带的临时协定》,3/及其积极的影响,

  1.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处传播和新闻厅遵照大会第51/25号决议采取的行动;

  2. 认为该厅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特别新闻方案对提高国际社会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复杂性和中东一般局势(包括和平进程的成就)的认识非常有用,并认为这个方案正在有效促进有利于对话及支持和平进程的气氛;

  3. 请该厅同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充分合作和协调,在1998-1999两年期内继续执行特别新闻方案,必须按照影响巴勒斯坦问题的事态发展采取灵活态度,特别着重于欧洲和北美的舆论,尤应:

  (a) 传播联合国系统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所有活动的新闻,包括联合国各有关组织所进行的工作的报告;

  (b) 继续印发和增订所有领域关于巴勒斯坦问题各个方面的出版物,包括有关这方面的最新发展、特别是关于和平前景的资料;

  (c) 扩大收集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视听材料,并继续制作这种材料;

  (d) 组织和推动记者实况采访团前往该地区,包括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管辖的领土和被占领领土在内;

  (e) 举办国际、区域和各国的记者演讨会或座谈会;

  (f) 继续在传播媒介的发展方面向巴勒斯坦人民提供援助,特别是加强1995年发起的巴勒斯坦广播员和记者的培训方案。

 

1997年12月9日
第68次全体会议 

 

1/ 同上,《补编第35号》(A/52/35)。

2/ A/48/486-S/26560,附件;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四十八年,1993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26560号文件。

3/ A/51/889-S/1997/357,附件;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二年,1997年4月、5月和6月份补编》,S/1997/357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