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3. 为巴勒斯坦难民设立耶路撒冷(圣城)大学 大会, 回顾其1981年12月16日第36/146 G号、1982年12月16日第37/120 C号、1983年12月15日第38/83 K号、1984年12月14日第39/99 K号、1985年12月16日第40/165 D和K号、1986年12月3日第41/69 K号、1987年12月2日第42/69 K号、1988年12月6日第43/57 J号、1989年12月8日第44/47 J号、1990年12月11日第45/73 J号、1991年12月9日第46/46 J号、1992年12月14日第47/69 J号、1993年12月10日第48/40 I号、1994年12月9日第49/35 G号、1995年12月6日第50/28 G号和1996年12月13日第51/130号决议, 审议了秘书长的报告,1/ 又审议了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主任专员关于1996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的报告,2/ 1. 强调需要加强自1967年6月5日以来被以色列占领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领土的教育系统,特别是需要设立拟议的大学; 2. 请秘书长按照大会1980年11月3日第35/13 B号决议,继续为设立耶路撒冷(圣城)大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适当考虑到符合该决议规定的各项建议; 3. 再次要求占领国以色列对执行本决议给予合作,并解除它对建立耶路撒冷(圣城)大学所设置的障碍 4. 还请秘书长就执行本决议的进展情况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提出报告。
1997年12月10日
1/ A/52/503。 2/《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二届会议,补编第13号》和增编(A/52/13和Add.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