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70. 有关新闻的问题

A

为全人类提供新闻

  大会,

  注意到新闻委员会的全面和重要的报告,1/

  还注意到秘书长关于新闻问题的报告,2/

  促请所有国家、整个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所有其他有关各方,重申忠于《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原则及传播媒介独立、多元和多样化的原则,深为关切地注意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差异,以及由于这些差异影响到发展中国家公营、私营或其他传播媒介及个人通过内源文化生产来传播新闻和传播其观点和文化与伦理价值观以及其确保新闻来源的多样化和自由获得新闻的能力而产生的各种后果,在这方面并认识到有一种在联合国以及在各种国际论坛内被称为建立“持续演进的新的世界新闻和传播秩序”的呼声,因而应该:

  (a) 开展合作和相互作用, 以期增加援助使发展中国家建立传播基础结构和能力,并适当顾及这些国家的需要及其在这些领域的优先秩序,从而在各个层次上缩小目前在新闻流通方面的差距,并使发展中国家及其公营、私营或其他传播媒介能自由和独立地制订本身的新闻和传播政策,促使传播媒介和个人更多地参与传播进程,确保各个层次的新闻自由流通;

  (b) 确保新闻工作者能自由而有效地执行其专业职责,坚决谴责对他们所作的一切攻击;

  (c) 提供支助,继续开展并加强为发展中国家公营、私营和其他传播媒介的广播和新闻工作者举办的实习方案;

  (d) 增进发展中国家间的区域努力和合作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以加强发展中国家的传播能力及改进传播媒介的基础结构和传播技术,尤其是在训练和传播新闻方面;

  (e) 除双边合作外, 力求在适当顾及各发展中国家及其公营、私营或其他传播媒介在新闻领域内所关注的事项和需求以及在联合国系统内已采取的行动的情况下,向它们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援,包括:

  ㈠ 开发为改善发展中国家新闻和传播系统所不可或缺的人力和技术资源, 并提供支助以继续执行并加强实习方案, 例如已在发展中世界由公私部门主办的各种实习训练方案;

  ㈡ 创造条件, 使发展中国家及其公营、私营或其他传播媒介能够利用本国和区域的资源, 拥有适合本国需要的传播技术以及必要的节目材料, 尤其是供无线电和电视广播用的必要节目材料;

  ㈢ 协助建立和促进分区域、区域和区域间各级、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通讯联系;

  ㈣ 适当地提供便利, 使发展中国家能够更容易获得公开市场上的先进通信技术;

  (f) 充分支持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国际通讯发展方案,3/ 该方案应支助公营和私营传播媒介。
 

1997年12月10日
第69次全体会议

 

B

联合国新闻政策和活动

  大会,

  强烈重申其在拟订、协调及调和联合国新闻政策和活动方面发挥主要作用,

  1. 注意到新闻委员会的报告;1/

  2. 注意到新闻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期间无法完成其任务;

  3.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新闻问题的报告;2/

  4. 又注意到调整联合国新闻活动工作队的报告;4/

  5. 请秘书长继续进行已获授权的活动;

  6. 又请秘书长向新闻委员会第二十届会议和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报告联合国新闻活动,以及实施经大会核准的关于新闻和通讯方面的措施的情况;

  7. 请新闻委员会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报告;

  8. 决定在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的临时议程中列入题为“有关新闻的问题”的项目。
 

1997年12月10日
第69次全体会议
 

1/ A/52/21。最后案文见《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二届会议,补编第21号》。

2/ A/52/455和Corr.1。

3/ 见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记录,第二十一届会议,1980年9月23日至10月28日,贝尔格莱德》,第1卷,《决议》,第三节4,第4/21号决议。

4/ A/AC.198/1997/CRP.1,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