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2/80. 国际老年人年: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

大会,

回顾其1992年10月16日第47/5号决议,其中大会决定将1999年定为国际老年人年,

又回顾其1985年11月29日第40/30号决议,其中大会表示深信任何社会都应视老年人为各个层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的和必要的一分子,

注意到必须鼓励遵守其1991年12月16日第46/91号决议通过的《联合国老年人原则》,

回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3年7月27日第1993/22号决议,其中理事会请各会员国加强有关老龄问题的国家机制,尤其是使之成为筹备和举办老年人年的国家协调中心,

又回顾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社会发展问题哥本哈根宣言》和《行动纲领》、1/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的《行动纲领》2/和1993年6月14日至25日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3/以及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4/和1996年6月3日至14日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行的第二次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生境二)通过的《生境议程》5/的有关规定,

铭记着二十世纪的社会老龄化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对任何社会都是一项重大的挑战,因此必须在本质上改变社会的组织方式及其对老年人的看法,

1. 鼓励所有国家、联合国系统和所有其他行动者争取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未来社会,利用国际老年人年来增强对以下各点的认识:社会人口年龄老化的挑战;老年人的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老年人对社会的贡献;必须改变对老年人的态度;

2. 欢迎各国、联合国组织和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为筹办老年人年进行的活动,并鼓励它们继续努力;

3. 请各国考虑需要帮助的老年人绝对人数越来越多、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的问题;

4. 又请各国在国家、区域和地方各级制订综合战略,以满足老年人在其家庭、社区和机构内个别得到照顾护理和供养支助的更多需要,其中应考虑到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环境;

5. 鼓励各国在联合国各组织、机构和计划署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下,制订老龄化政策和方案,使老年人有机会利用其经验和知识,帮助建立一个各代人休戚与共的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以便老年人能够促进和受惠于充分参与社会;

6. 又鼓励各国设立一个国家协调中心,以及制订老年人年国家方案,其中考虑到大会1995年12月21日第50/141号决议所述的概念框架;

7. 呼吁各国将性别层面纳入其老年人年国家方案中;

8. 鼓励各国考虑设立基础广泛的全国老年人年特设国家协调机制,以加强特别是与民间社会代表的协作;

9. 请各国考虑在区域一级召集高级别会议及其他会议,以讨论“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主题;

10. 请非政府组织,包括那些专门研究老年人问题的非政府组织在内,除其他外,与地方当局、社区领袖、企业界、媒体和学校合作,特别在地方一级为老年人年制订方案和项目,并鼓励他们支持和参加适当的国家协调机制;

11. 鼓励联合国各有关基金和计划署以及各专门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支持老年人年的地方、国家和国际方案和项目,并鼓励它们,特别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国际金融机构,确保将老年人所关心的问题和作出的贡献纳入其发展方案中;

12. 强调主要应在国家一级开展老年人年的活动;

13. 请国家和国际开发机构、机关和国际金融机构探讨可行的方法,增进老年人获得信贷训练和适当的赚取收入技术的机会以及老年人参与家庭企业、社区企业和微型企业的机会;

14. 欢迎妇女地位委员会在老年妇女与老年人年的关系的主题上作出贡献;

15. 鼓励秘书长核拨充分资源,以促进和协调老年人年的活动,同时考虑到大会第47/5号决议决定,举办老年人年的经费由1998-1999两年期经常预算和自愿捐款支助;

16. 请各国考虑积极支持秘书处编制和执行老年人年的项目,除其他外,自愿提供人力或财力;

17.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题为“1999年国际老年人年的行动框架”的报告;6/

18. 欢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和美国退休人士协会的倡议,协力举办老年人年世界招贴画竞赛,由艺术家描绘“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前景;

19. 欢迎秘书处继续努力促进1999年及其后的资料交流,特别是通过定期出版《老龄问题公报》,并请联合国系统各机构、机关和计划署考虑在其出版物中,包括在《人的发展报告》中特别强调“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主题;

20. 请秘书处新闻部考虑制订一个标识和新闻资料袋,并举办老年人年展览会,又请联合国邮政管理处考虑印制以“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为主题的邮票;

21. 请秘书长就本决议在整个系统内的执行情况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提出报告;

22. 又请秘书长在1998年国际老年人日正式宣布国际老年人年开始;

23. 决定在其第五十四届会议上以四次全体会议专门讨论老年人年的后续工作,后续工作应在适当的全球决策一级进行。
 

1997年12月12日
第70次全体会议

 
 

1/ 《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报告,1995年3月6日至12日,哥本哈根》(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6.IV.8),第一章,决议1,附件一和二。

2/ 《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的报告,1994年9月5日至13日,开罗》(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5.XIII.18),第一章,决议1,附件。

3/ A/CONF.157/24(Part I)/Corr.1,第三章。

4/ 《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报告,1995年9月4日至15日,北京》(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6.IV.13),第一章,决议1,附件一和二。

5/ A/CONF.165/14,第一章,附件二。

6/ A/5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