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2
14 October 1998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85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3/L.5)]

53/2.联合国维持和平五十周年

大会

通过本决议附件所载的《联合国维持和平五十周年纪念宣言》。

1998年10月6日
第29次全体会议

附 件

联合国维持和平五十周年纪念宣言

我们联合国会员国,在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联合国维持和平五十周年的纪念会聚首一堂。自第一个联合国观察员特派团即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成立以来,迄今已有五十年。我们向五十年来在联合国旗帜下在世界各地服务于四十个以上维持和平行动的数十万男女致敬,我们缅怀1 500名以上为和平事业牺牲生命的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

我们重申支持所有有效促进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的安全的努力。我们自豪地回顾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获颁1988年诺贝尔和平奖,我们欢迎安全理事会设达格·哈马舍尔德奖章,作为对那些在联合国军事指挥和权限下服务于维持和平行动牺牲生命者表示的敬意。我们联合国会员国申明我们承诺并愿意向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提供充分支持,以确保他们能成功地执行交付给他们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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