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113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五委员会的报告(A/53/485)通过]
53/3.
按照大会1997年12月22日第52/220号决议的要求, 分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九届大会的决定 提高总的成本效益,包括改组政府间机构和改革秘 书处所实现的节余和根据大会1998年3月31日 第52/462号决定提出的提议
大会, 重申其1986年12月19日关于审查联合国的行政和财政业务效率的第41/213号决议及其后各项有关决议, 回顾其1996年12月16日第51/167号决议、1997年12月22日第52/220号决议和1998年3月31日第52/462号决定,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分析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九届大会的规定提高总的成本效益,包括改组政府机构和改革秘书处所实现的节余的报告,(1) 又审议了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有关报告,(2) 强调必须加强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能力,特别是在优先领域的能力, 1. 赞同秘书长的报告中所载的建议,但有一项了解,即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使用的款额不应超出5 526 600美元; 2. 同意用1 088 000美元充作专家以个人身份出席贸易和发展理事会各委员会按照题为“促进增长和发展的伙伴关系”的文件(3)第114段召开的专家会议的费用,但有一项了解,即: (b) 为专家提供这笔费用不应成为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用经常预算为专家以个人身份出席理事会各委员会按照题为“促进增长和发展的伙伴关系”的文件第114段召开的专家会议提供费用的先例; (c) 要特别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需要; 3. 请贸易和发展理事会在其1998年10月12日至23日期间召开的第四十五届会议上就甄选、提名和委派专家参与其委员会的专家会议问题作出最后决定,让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处能够不再拖延,进行预定的活动; 4. 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一份报告,说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执行上文第1段所提到的用未用完的款项为各种活动提供经费的情况,以及这项工作如何有助于加强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的能力,特别是在优先领域的能力; 5. 认为贸易和发展会议已实现了可观的节余,这是第九届贸发大会的决定,包括改组政府间机构和改革秘书处所造成的直接结果; 6. 遗憾地注意到,关于依照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九届大会的决定,包括改组政府间机构和改革秘书处所实现的节余,尚无明确的资料,并且在这方面注意到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报告(2)第8段指出,作为上述节余的一部分,一笔200万美元可以归因于第九届大会导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会议服务需要量减少,并且赞同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即秘书长的报告应反映这一点; 7. 请秘书长按照大会第51/167号和52/220号决议的要求,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交关于按照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九届大会的决定提高总的成本效益,包括改组政府间机构和改革秘书处而实现的节余,包括上述那笔200万美元的全面资料; 8. 决定在其第五十四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继续审议本问题。 1998年10月12日 第36次全体会议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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