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28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3/L.12和Add.1)]
53/13.
联合国同各国议会联盟的合作
大会, 回顾1997年10月28日第52/7号决议,其中建议在联合国正准备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之时,进一步加强联合国同各国议会联盟之间的合作, 审议了秘书长的报告(1)和1996年联合国同各国议会联盟缔结合作协定之后这两个组织之间合作的最近发展, 赞赏地注意到各国议会联盟过去一年期间通过决议并开展活动,支持联合国在和平与安全、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际法和人权、民主、性别问题和善政领域的行动, 1. 期望联合国同各国议会联盟继续密切合作; 2. 欢迎各国议会联盟主动提出结合秘书长提议召开的2000年千年大会,在联合国总部举行各国议会议长会议; 3. 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交一份关于联合国同各国议会联盟合作的各个方面的报告,包括各国议会联盟提供的关于2000年各国议会议长会议筹备情况的资料; 4. 决定把题为“联合国同各国议会联盟的合作”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8年10月28日 第47次全体会议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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