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31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3/L.25)]
53/25.
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2001-2010年)
大会, 回顾其1997年11月20日第52/15号决议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7年7月22日第1997/47号决议,其中宣布2000年为国际和平文化年,(1) 并回顾大会关于和平文化的1997年11月20日第52/13号决议, 考虑到人权委员会题为“迈向和平文化”的1998年4月17日第1998/54号决议,(2) 回顾大会和人权委员会关于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1995-2004年)的各项有关决议, 考虑到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题为“迈向和平文化”的项目, 认识到联合国欲免后世遭受惨不堪言之战祸的任务需要向和平文化转变,其中包括一些价值、态度和行为,根据自由、正义和民主、所有人权、容忍和团结等原则反映和鼓励社会互动和共享,反对暴力,探讨冲突的基本原因,通过对话和谈判来解决问题,努力预防冲突发生,保证充分行使所有权利以及充分参加社会发展进程的手段, 确认世界各地各个社会的每一个阶层的不同形式暴力使儿童蒙受巨大损害和苦难,而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则促进毫无偏见或歧视地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尊严, 又确认教育对于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的作用,尤其是教导儿童实践和平与非暴力行为,这将促进《联合国宪章》所载的宗旨和原则, 强调促进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应该源于成年人和灌输给儿童,让他们学会和平谐调地生活在一起,这将有助于加强国际和平和合作, 强调提议的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将有助于促进在《宪章》确立的原则和在尊重人权、民主和容忍的基础上促进和平文化,有助于促进发展、和平教育、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妇女的更广泛参与作为预防暴力和冲突的整体办法,以及促进旨在为和平及其巩固创造条件的努力, 深信在新的千年开始之际开展这个国际十年的活动将大大协助国际社会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和平、和睦、所有人权、民主和发展的努力, 1. 宣布2001-2010年期间将是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 2. 请秘书长同各会员国、联合国各有关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协商,向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提交报告和行动纲领草案,以便在地方、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促进十年的执行,并协调十年的活动; 3. 请各会员国采取必要步骤,确保在各自社会的所有阶层,包括在教育机构里,进行关于实践和平与非暴力的教育; 4. 呼吁联合国各有关机构,尤其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并邀请非政府组织、宗教团体、教育机构、艺术家和媒体为世界上每个儿童的利益,积极支持十年; 5. 决定在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题为“和平文化”的议程项目下审议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2001-2010年)的问题。 1998年11月10日 第55次全体会议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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