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28
5 Jan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37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3/L.34和Add.1)]

53/28.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

大会

回顾其1991年12月17日第46/139号、1992年12月16日第47/92号、1993年12月20日第48/100号、1995年12月22日第50/161号、1996年5月24日第50/227号、1996年12月17日第51/202号和1997年11月26日第52/25号决议,

又回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1年5月30日第1991/230号决定、1992年7月30日第1992/27号、1995年7月28日第1995/60号、1996年7月22日第1996/7号、1996年7月26日第1996/36号、1997年7月23日第1997/56号、1998年7月31日第1998/44和1998/46号决议,以及1995年7月28日第1995/1号、1996年7月26日第1996/1号和1997年7月25日第1997/1号商定结论,

1. 重申各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通过的载于《社会发
展问题哥本哈根宣言》(1)和《行动纲领》(2)的各项承诺,以及他们保证最高度优先地采取国家、区域和国际政策和行动,在人人充分参与的基础上促进社会进步、社会正义、人类境况的改善和社会融合;

2. 深表关切的是世界上许多地区当前经济危机十分严重及其不利的社会和经济后果,显示了有必要充分执行首脑会议所作的承诺,重申有必要特别纳入所涉社会问题,继续评价结构调整方案的影响;

3. 强调亟须将哥本哈根宣言和行动纲领所载各项社会发展目标置于经济决策的中心,包括影响到国内和全球市场力量和全球经济的政策;

4. 又强调有必要特别加强经济和社会政策之间的互动关系,在一个将人民放在发展中心位置并迅速而更有效地满足人的需要的框架内恢复各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强调有必要在国内、区域和国际各级以坚决持久的政治决心,投资于人民及其福祉,从而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

5.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执行情况的报告、(3)联合国第一个消灭贫穷十年(1997- 2006)的执行情况报告(4)和关于微额信贷在消灭贫穷方面的作用的报告;(5)

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对促进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6. 强调社会发展和执行首脑会议的行动纲领主要是各国政府的责任,加强并协调国际合作和援助对于其全面执行是必不可少的;

7. 重申所有国家之间基于伙伴团结精神进行的国际合作有助于创造有利的环境来达成社会发展的目标;

8. 吁请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推动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的积极显著政策,利用性别分析为工具,把性别层面纳入关于社会发展的政策、战略和方案的规划和执行;

9. 重申首脑会议呼吁各国政府定期评价本国执行首脑会议成果的进展情况,并鼓励各国政府利用秘书长关于就执行宣言和行动纲领作出的进展和遭遇的障碍提出报告的准则提供资料;

10. 认为在总的主题“全球化和相互依存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及所涉政策”之下于1998年9月17日和18日举行的恢复关于通过伙伴关系加强促进发展的国际经济合作的对话的高级别会议是朝向国际社会成员之间扩大合作和加强伙伴关系的一个积极步骤;

调动财政资源

11. 重申自所有来源调动国内和国际资源用于发展是全面有效执行首脑会议成果的必要组成部分;

12. 呼吁所有国家拟订经济政策来提倡和调动国内储蓄,吸引外来资源用于生产性投资,寻求创新的公共和私人资金来源以用于社会方案并确保其有效利用,在预算过程中确保公共资源利用的透明度和责任制,并且优先提供和改善基本社会服务;

13. 表示关切的是,短期资金流动的变动无常不利于社会发展,破坏社会发展问题首脑会议的目标,阻碍其执行进度,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并强调有必要研究以何种方式方法来应付这个问题;

14. 重申国际社会必须作出坚定的政治承诺,以便为发展(包括社会发展)加强国际合作,重申从各个来源筹集发展所需的国内和国际资源是全面有效地进行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应该加强努力,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筹集和提供新的额外财政资源,而尽管私人资本流动已有增加,官方发展援助仍是外部筹资的重要来源,注意到发达国家重申承诺,尽快实现使整个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生产总值0.7%和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生产总值0.15%的联合国议定目标,已经实现0.15%目标的捐助国将设法达到0.20%,并必须进一步努力提高官方发展援助的功效,把这种援助的重点放在最贫穷的国家;

15. 又重申有关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伙伴必须达成相互承诺,各自平均把20%的官方发展援助和20%的国家预算用于基本的社会方案;

16. 呼吁国际社会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充分和有效地实施一切有助于持久解决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债务问题的倡议,从而支助这些国家实现社会发展,在这方面,重申有必要在布雷顿森林机构执行首脑会议的建议、包括重债穷国债务倡议方面取得进一步进展;

17. 认识到按照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规定,有必要向转型经济国家提供适当的技术合作和其他形式的援助;

民间社会和其他行动者的参与

18. 重申在执行社会发展宣言和行动纲领及其后续行动中,各国政府必须同民间社会有关行动者、社会伙伴、《21世纪议程》(6)中确定的包括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在内的主要群组建立有效的伙伴关系和进行有效的合作,同时确保它们在国家一级参与社会政策的规划、拟订、实施和评价工作;

19. 鼓励各非政府组织按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6年7月25日第1996/31号决议、1996年11月14日第1996/315号决定和1997年7月23日第1997/298号决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委员会的工作和尽最大可能参加与首脑会议有关的实施过程;

联合国系统的作用

20. 欢迎社会发展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优先主题“促进所有人、包括处境不利和易受伤害的群体和个人的社会融合和参与”的第36/1号决议及其中所载议定结论;(7)

21. 又欢迎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8年实质性会议高级别部分关于以下主题所通过的部长公报:“市场准入:自乌拉圭回合以来的情况发展、在全球化和自由化的环境下所涉问题、机会和挑战,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8)以及理事会在其1998年8月5日第1998/298号决定中决定1999年实质性会议高级别部分专门讨论“就业和工作在消灭贫穷方面的作用:赋予妇女权力和提高妇女地位”;

22. 回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8年5月13日至15日举行的关于联合国各次国际会议和首脑会议的综合协调执行和后续行动的会议,并在这方面,注意到理事会第1998/44号决议和题为“经济、社会和有关领域的联合国各次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综合协调的执行及其后续行动的基本指标”的1998年7月31日第1998/290号决定;

23. 欢迎各基金和计划署在国家、区域和国际三级努力协助各国执行首脑会议的各项承诺;

24. 又欢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努力履行旨在消除贫穷的首脑会议承诺,尤其是在非洲和最不发达国家;

25. 还欢迎国际劳工组织协助执行首脑会议所作承诺,特别是在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部分的扩大生产性就业和减少失业方面进行的活动;

26. 考虑到社会发展委员会将在1999年第三十七届会议上审查“人人享有社会服务”的主题,并强调各基金和计划署以及各专门机构,特别是世界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应继续参与和支持,推动并实现首脑会议的一项承诺,即普遍公平地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最高标准的身心健康可,以及人人均能获得初级保健;

27. 敦促各区域委员会在区域和分区域两级继续参与和支持,推动首脑会议目标的执行,并再次邀请各区域委员会按照其任务范围同区域政府间组织和银行合作,继续每两年召开一次高政治级别的会议,审查首脑会议成果执行工作的进展情况,交换意见,查明和分享最佳做法和取得的教训,并查明加强执行工作的其他行动;

28. 欢迎在这方面非洲经济委员会于1998年12月和1999年召开分区域会议,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于1998年12月召开区域会议,来评价各区域的首脑会议的后续工作;

大会特别会议及其筹备过程

29. 回顾大会第50/161号决议,其中决定于2000年举行大会特别会议,全面审查和评价首脑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并审议进一步的行动和倡议;

30. 又回顾大会第52/25号决议,其中决定设立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和专门机构成员国均可参加并根据大会既定惯例也让观察员参加的筹备委员会;

31. 注意到关于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执行情况和进一步倡议的大会特别会议筹备委员会的报告和所作决定;(9)

32. 重申特别会议的目标是:重申首脑会议议定的宣言和行动纲领,并不再重新谈判;查明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在执行宣言和行动纲领方面取得的进展、其中的局限和学到的教训;建议各种具体行动和倡议以推动充分、有效地执行宣言和行动纲领;

33. 回顾1998年10月7日第53/405号决定通过的关于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和进一步倡议的大会特别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一届实质性会议临时议程;

34. 重申有必要在筹备工作的所有方面和在特别会议中纳入性别观点;

35. 注意到筹备委员会的以下建议:责成对于执行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后续工作和审查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的社会发展委员会担任各国报告的论坛,于1999和2000年根据交流所取得的经验,查明那些须采取进一步行动的领域,以供筹备委员会审议;(10)

36. 重申筹备委员会的决定,认为其实质性活动应考虑到联合国各次主要会议的成果和联合国系统内其他有关机关和专门机构的贡献,及时提供给委员会有关实质性会议;(11)

37. 联合国系统的所有有关机关、基金和计划署以及专门机构,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和世界贸易组织,提出对哥本哈根各项承诺执行情况的总评价,并除其他外提出采取进一步行动和倡议的建议,以积极参与筹备进程和特别会议并作出贡献;

38. 劳工组织����由于其任务、三方结构和专长而在就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发挥着特殊作用����积极参与筹备进程和特别会议,协助对首脑会议成果执行情况进行总的审查和评价,并考虑进一步的行动和倡议;

39. 各国政府向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后续行动信托基金捐款,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参与筹备委员会和特别会议的工作以及秘书处为筹备特别会议而进行的工作;

筹备委员会今后各届会议和特别会议的安排

40. 注意到筹备委员会决定于1999年5月17日至28日在纽约举行第一届实质性会议,于2000年4月3日至14日在纽约举行第二届实质性会议;(12)

41. 决定筹备委员会在第一届实质性会议的第二周内设立会期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以方便特别会议所涉组织事项的协商;

42.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特别会议筹备工作的说明;(13)

43. 欢迎瑞士政府表示愿意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召开特别会议;

44. 决定特别会议于2000年6月26日至30日在日内瓦举行;

45. 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关于首脑会议成果执行情况的报告;

46. 决定在大会第五十四会议临时议程中列入题为“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的执行情况”的项目。

1998年11月19日

第62次全体会议

1. 《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报告,1995年3月6日至12日,哥本哈根》(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6.IV.8),第一章,决议1,附件一。

2. 同上,附件二。

3. A/53/211。

4. A/53/329。

5. A/53/223和Add.1。

6.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报告,1992年6月3日至14日,里约热内卢》(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3.I.8和更正),第一卷:《环发会议通过的决议》,决议1,附件二。

7.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记录,1998年,补编第6号》(E/1998/26- E/CN.5/1998/7),第一章,B节。

8. 《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三届会议,补编第3号》(A/53/3),第四章。

9. 同上,《补编第45号》(A/53/45)。

10. 同上,第六章,B节,决定3(a)。

11. 同上,决定4。

12. 同上,决定6(b)。

13. A/5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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