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31
5 Jan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33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3/L.38和Add.1)]

53/31.联合国系统支持各国政府努力促进和巩固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

大会

铭记《世界人权宣言》(1)中揭示的原则同任何民主社会的基础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

回顾1988年6月第一次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的国际会议 (2)通过的《马尼拉宣言》,(3)

考虑到国际舞台发生的重大变化和全体人民渴望有一个以《联合国宪章》所揭示的原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包括促进和鼓励对人人享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以及其他重要原则,例如尊重平等权利和人民自决、和平、民主、正义、平等、法治、多元主义、发展、更高的生活标准和团结,

回顾其1994年12月7日第49/30号决议,其中承认1994年7月第二次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的国际会议通过的《马那瓜宣言》 (4)和《行动计划》 (5)的重要性,以及1995年12月20日第50/133号、1996年12月6日第51/31号和1997年11月21日第52/18号决议,

又回顾1997年9月2日至4日在布加勒斯特举行了第三次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关于民主与发展的国际会议通过的题为“进度审查和建议”的文件,(6)其中提出了针对政府、民间社会、私营部门、捐助国和国际社会的准则、原则和建议,

特别注意到该文件所载对联合国系统和国际金融组织的建议,(7)

满意地注意到1998年在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的国际会议的主持下筹办的、以及目前正在计划筹办的关于民主化和善政的各种讨论会、讲习班和会议,

注意到各会员国在第四十九届、第五十届、第五十一届、第五十二届和第五十三届会议上对这一问题进行辩论时所表达的意见,

铭记联合国支助这些政府促进和巩固民主努力的活动是根据宪章而且只有经有关会员国提出具体要求才采取的,

又铭记民主、发展、尊重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互相依存和相辅相成的,以及民主的基础是人民自由地表达其意愿,以决定自己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并且充分地参与其生活的所有方面,

注意到许多国家最近作出大量努力,通过民主化和经济改革来实现其社会、政治和经济目标,这种努力值得国际社会的支持和承认,

满意地注意到第四次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的国际会议将于2000年在贝宁科托努举行,

强调各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各专门机构和其他政府间组织必须支持举行第四次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的国际会议,

审议了秘书长的报告 (8)及其对让联合国有效而综合地对政府在善政和民主化领域的援助要求作出回应的创新办法的注重,

1. 欢迎秘书长的报告;(8)

2. 表示赞赏联合国系统开展的活动以及报告内有关通过人权监测、动员民间社会、选举援助、自由和独立的新闻媒介、加强法治以及改善公共部门管理和政府的民主结构的问责制度、透明度和素质来建设政治文化的意见和建议;

3. 秘书长、各会员国、联合国系统有关专门机构和机关以及其他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继续为第三次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关于民主与发展的国际会议的后续进程作出积极贡献;(9)

4. 赞扬秘书长并通过他赞扬联合国系统应各国政府要求为支持巩固民主的努力所采取的行动;

5. 欢迎在行政协调委员会的组织内为协调民主化领域的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6. 又欢迎第三次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关于民主与发展的国际会议后续机制所开展的工作;

7. 确认对于各国政府在它们促进发展的框架内迈向民主化的努力,联合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提供及时的、适当的和协调的支助;

8. 强调联合国进行的活动必须符合宪章;

9. 鼓励秘书长继续加强联合国的能力,对会员国的要求作出有效回应,提供协调一致的、充足的支持,努力实现善政和民主化的目标;

10. 鼓励会员国促进民主化,并额外努力找出可能的步骤,支持各国政府促进和巩固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的努力;

11. 秘书长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报告;

12. 决定将题为“联合国系统支持各国政府努力促进和巩固新的民主国家或恢复民主的国家”的项目列入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8年11月23日

第67次全体会议

1. 第217 A(III)号决议。

2. 当时称为新恢复民主国家的国际会议。

3. A/43/538,附件。

4. A/49/713,附件一。

5. 同上,附件二。

6. A/52/334,附录。

7. 同上,第四节。

8. A/53/554。

9. 同上,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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