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34
13 Jan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32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3/L.41和Corr.1)]

53/34.南大西洋和平与合作区

大会,

回顾其1986年10月27日第41/11号决议,其中庄严宣告位于非洲和南美洲之间区域内的大西洋为南大西洋和平与合作区,

还回顾其后来有关这个问题的各项决议,包括1990年11月27日第45/36号决议,其中重申该区各国决心增进和加快在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和其他领域的合作,

重申和平及安全问题与发展问题彼此关联、不可分开,该区域国家在和平与发展方面的合作将促进南大西洋和平与合作区的各项目标,

意识到该区各国对该区域环境的重视,并认识到任何来源的污染均对海洋和沿海环境及其生态平衡和资源构成威胁,

1. 重申南大西洋和平与合作区的宗旨和目标作为促进该区域各国间合作的基础的重要性;

2. 吁请所有国家合作促进南大西洋和平与合作区宣言中确定的目标,不要采取与这些目标以及《联合国宪章》和本组织有关决议不一致的任何行动,特别是不采取可能造成或加剧该区域紧张局势和可能冲突的行动;

3. 注意到秘书长按照1997年11月20日第52/14号决议提出的报告; (1)

4. 回顾1994年在巴西利亚举行该区成员国第三次会议达成的协议,其中鼓励民主和政治多元化,并按照1993年6月25日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2)促进和维护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并合作争取实现这些目标;

5. 满意地欢迎1998年10月21日和22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该区成员国第五次会议,并注意到会上通过的《最后宣言和行动计划》;(3)

6. 欢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条约》(《特拉特洛尔科条约》) (4)全面生效所取得的进展以及《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佩林达巴条约》) (5)的签署;

7. 又欢迎1997年11月通过的《反对非法制造和贩运火器、弹药、爆炸物和其他相关物质的美洲公约》(6)生效,以及1998年6月4日至7日在瓦加杜古举行的非洲统一组织部长理事会第68次常会作出的关于小型武器和轻型武器扩散的决定;(7)

8. 还欢迎塞拉利昂和利比里亚恢复民主,在这方面,赞扬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的积极努力和向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监测组提供捐助的国家;

9. 欢迎1998年11月1日几内亚比绍政府和自封的军政府在阿布贾达成的协定,(8)这是几内亚比绍走向民族和解的积极步骤,在这方面,赞扬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和葡语国家共同体所进行的调解努力,并吁请该国政府和所谓军政府遵守这一协定;

10. 也欢迎尼日利亚政府承诺推行向普选过渡的计划和设立新的民主结构,欢迎该国政府释放政治犯的行动以及在该国境内尊重人权方面所继续取得的进展;

11. 关切地注意到刚果民主共和国目前的武装冲突,强调必须尊重该国的领土完整,促请冲突各方和进行斡旋的国家终止敌对状态,并不遗余力地进行导致恢复和平的谈判,欢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对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在该国恢复和平与稳定方面提供援助的请求作出的积极反应,又欢迎刚果民主共和国决定1999年6月在该国进行选举;

12. 欢迎安哥拉政府为执行《卢萨卡议定书》(9)所采取的积极步骤,并重申安哥拉危机和目前和平进程陷入僵局的主要原因是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领导阶层没有履行“和平协定” (10)和《卢萨卡议定书》以及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所规定的义务;

13. 重申愿意采用一切手段为安哥拉的有效和持久和平作出贡献;

14. 敦促国际社会及所有有关国际组织和私人组织迅速履行其提供援助的承诺,以协助前战斗人员的复员和重新参与社会生活、排雷进程、流离失所者重新定居和重建安哥拉经济,以便巩固和平进程的成果;

15. 赞扬各会员国和人道主义组织向安哥拉和塞拉利昂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敦促它们继续提供并增加这种援助;

16. 申明南大西洋对全球海事和商业活动的重要性,并决心保护该区域,以便用于一切和平目的和从事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1)所保护的活动;

17. 吁请各会员国继续努力以实现对海运放射性和有毒废物的适当管制,同时考虑到沿岸国的利益,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国际海事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定;

18. 关切地注意到毒品贩运和有关的罪行包括毒品滥用的增加,吁请该区成员国在打击毒品和有关犯罪问题的所有方面促进区域合作;

19. 鉴于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的次数、规模和复杂性,确认该区成员国有必要加强人道主义援助方面的协调,以便确保及时和有效地作出反应;

20. 欢迎贝宁表示愿意作为该区成员国第六次会议的东道国;

21. 联合国系统各有关组织、机关和机构向该区成员国提供它们在共同努力执行南大西洋和平与合作区宣言时可能寻求的一切适当援助;

22. 秘书长经常审查第41/11号决议及其后有关这个问题的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报告,其中除其他外,应考虑到各会员国的意见;

23. 决定将题为“南大西洋和平与合作区”的项目列入其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8年11月25日

第70次全体会议

1. A/53/488。

2. A/CONF.157/24(Part I),第三章。

3. A/53/650,附件。

4. 联合国,《条约汇编》,第634卷,第9068号。

5. 见A/50/426,附件。

6 A/53/78,附件。

7. A/53/179,附件一。

8. 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三年,1998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1998/1028号文件。

9. 同上,《第四十九年,1994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1994/1441号文件。

10. 同上,《第四十六年,1991年4月、5月和6月份补编》,S/22609号文件。

11.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正式记录》,第十七卷(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E.84.V.3),A/CONF.62/12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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