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118
大会决议
[根据第五委员会的报告(A/53/464/Add.2)通过]
53/36.
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表
A 大会, 注意到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1)刚果共和国(2)和伊拉克(3)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九条提出的豁免请求, 回顾其1998年10月7日第53/406 B号决定,其中大会决定根据《宪章》第十九条给予格鲁吉亚和几内亚比绍暂时豁免,为期三个月, 回顾其1997年12月22日第52/215 B号决议, 1. 重申其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九条规定所起的作用以及会费委员会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160条所起的咨询作用; 2. 请会费委员会尽早在1999年举行为期一周的特别会议,审议会员国就《宪章》第十九条的适用所作的陈述,并按照大会议事规则第160条,就此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续会提出报告; 3. 请会员国尽早向会费委员会提交详尽资料,解释它们的请求,以便利委员会的工作; 4. 决定在会费委员会关于此事的报告印发之后,尽早审议该报告。1998年11月30日 第72次全体会议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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