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86
大会决议
[根据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的报告(A/53/600)通过]
53/59. 有关新闻的问题 A 为全人类提供新闻 大会, 注意到新闻委员会的全面和重要的报告,(1) 还注意到秘书长关于新闻问题的报告,(2) 促请所有国家、整个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所有其他有关各方,重申忠于《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原则及传播媒介独立、多元和多样化的原则,深为关切地注意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着差异,以及由于这些差异影响到发展中国家公营、民营或其他传播媒介及个人通过本国文化制作来传播新闻和传播其观点和文化与伦理价值观以及其确保新闻来源多样化和自由获得新闻的能力而产生的各种后果,并在这方面认识到在联合国以及在各种国际论坛内称为“建立持续演进的世界新闻和传播新秩序”的呼声: (a) 开展合作和相互影响,以期通过增加援助使发展中国家建立传播基础结构和能力,并适当顾及这些国家的需要及其在这些领域的优先秩序,从而在各个层次缩小目前在新闻流通方面的差距,并使发展中国家及其公营、民营或其他传播媒介能自由和独立地制订本身的新闻和传播政策,促使传播媒介和个人更多地参与传播进程,确保新闻在各个层次自由流通; (b) 确保新闻工作者能自由而有效地执行其专业职责,坚决谴责对他们的一切攻击; (c) 提供支助,继续开展并加强为发展中国家公营、民营和其他传播媒介的广播员和记者举办的实习方案; (d) 增进发展中国家间的区域努力和合作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以加强发展中国家的传播能力及改进传播媒介的基础结构和传播技术,尤其是在训练和传播新闻方面; (e) 除双边合作外,力求在适当顾及各发展中国家及其公营、民营或其他传播媒介在新闻领域内所关注的事项和需求以及在联合国系统内已采取的行动的情况下,向它们提供一切可能的支助和援助,包括: ㈠ 开发为改善发展中国家新闻和传播系统所不可或缺的人力和技术资源,并支助继续执行及加强实习方案,例如已在发展中世界由公营和民营部门主办的各种实习方案; ㈡ 创造条件,使发展中国家及其公营、民营或其他传播媒介能够利用本国和区域的资源,拥有适合本国需要的传播技术以及必要的节目材料,尤其是供无线电和电视广播用的必要节目材料; ㈢ 协助建立和促进分区域、区域和区域间各级通讯联系,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通讯联系; ㈣ 酌情提供便利,使发展中国家能够更容易在公开市场上取得先进通讯技术; (f) 充分支持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国际通讯发展方案,(3)该方案应支助公营和民营传播媒介。 1998年12月3日 第78次全体会议 B 联合国新闻政策和活动 大会, 重申其决定,应巩固新闻委员会作为大会主要附属机构的作用,其任务是就秘书处新闻部的工作向大会提出建议, 欢迎秘书长已经设立了主管传播和新闻副秘书长一职,而任职者将领导新闻部,并注意到秘书长同意调整联合国新闻活动方向工作队题为“全球远见,地方声音:联合国战略传播方案”的报告(4)中所表达的意见, 认为新闻与传播职能应处于联合国战略管理的中心地位, 1. 重申大会建立秘书处新闻部的1946年2月13日第13(I)号决议; 2. 吁请秘书长在执行联合国新闻政策与活动时全面执行大会1993年12月10日第48/44 B号决议第2段所载各项建议; 3. 表示关切减少新闻部资源的趋势,并重申任何改变或削减必须按照现有的预算规则进行,并须符合《联合国宪章》第十七条; 4. 请秘书长继续全面执行大会所规定的任务; 5. 注意到秘书长在关于新闻和传播措施执行情况的报告(5)中所简述的关于调整联合国新闻活动方向的构想,鼓励他参考成员国的意见,进一步为调整联合国新闻与传播领域的活动方向拟订建议,并请他就此向新闻委员会提出详细计划,在委员会1999年第二十一届会议审议; 6. 强调新闻部通过方向调整,应该保持和改进其在发展中国家和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国家、包括转型期国家所特别重视各领域的活动,并应有助于缩短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关键的新闻与传播领域中现有的差距; 7.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已致力加强新闻部的新闻能力,以期为联合国维持和平及其他外地活动成立新闻部门并履行日常职能,请秘书处继续确保新闻部通过同秘书处其他实务部门进行部际协商和协调,在规划阶段参与将来的这类行动; 8. 鼓励秘书长酌情进一步加强新闻部同秘书处其他实务部门、特别是处理发展事项的部门的协商安排; 9. 注意到秘书长就新闻部主要出版物的审查提交新闻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的报告,(6)敦促秘书长尽力确保及时出版并分发联合国所有正式语文文本的联合国所有主要出版物; 10. 强调各种出版物应当满足明确的需要,不要与联合国系统的其他出版物互相重复,并且应该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制作; 11. 敦促秘书长尽力确保新闻部的出版物以及其他新闻产品含有关于本组织面对的各种问题的全面、客观和公平的资料,并保持编辑独立性、公正性、准确性,而且充分符合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12. 吁请秘书长确保会员国代表可以充分和直接参加秘书长发言人办公室在总部举行的简报会,并确保将这类简报会的结果广为分发; 13. 还吁请秘书长尽力确保把向媒体发布的全部新闻消息及时提供各代表团; 14. 注意到秘书长就新闻部制作的发展领域出版物的审查提交新闻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的报告,(7)并请秘书长再度努力,更好地满足对更广泛地分发发展方面资料的需要; 15. 欢迎秘书长向新闻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提出的关于评价达格·哈马舍尔德图书馆的报告,(8)并鼓励秘书长继续努力在图书馆工作中引进最新的技术发展,以确保它继续发挥和加强作为会员国和其他各方可以广泛利用的联合国资料来源的作用; 16. 重申会员国很重视联合国各新闻中心作为全面而有效地在全世界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国家,以及在需要更多了解联合国活动的国家传播新闻的作用; 17. 还重申联合国各新闻中心达到了新闻委员会第九届会议的报告所载的各项主要目标;(9) 18. 注意到秘书长调整联合国新闻活动方向工作队关于联合国新闻中心的报告(4)所载的建议,包括组织联合国新闻中心网络和建立区域中心的建议,并注意到新闻部正在审议这些建议; 19. 又注意到秘书长向新闻委员会第十九届会议提出的关于将联合国各新闻中心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外地办事处试行合并的结果的报告;(10) 20. 并注意到秘书长调整联合国新闻活动方向工作队关于一些新闻中心合并后在执行新闻与传播职能时所遭遇的实务问题的意见,因此请秘书长参考这种经验; 21. 强调未来的合并工作应合乎成本效益并按个别情况进行,同时考虑到东道国的意见,以及保证联合国各新闻中心的新闻职能及其自主地位不会受到不良影响,并请秘书长就此向新闻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提出报告; 22. 强调有必要按照大会1997年12月22日第52/220号决议第三节第87段,审查过去合并联合国新闻中心的实例,以便在情况需要时加以矫正; 23. 提请在拟订建立区域中心的建议时,充分参考有关会员国的意见; 24. 重申大会在新设联合国新闻中心方面的作用,请秘书长在认为有必要时提出有关建立新中心及其地点建议; 25. 注意到秘书长提供的关于1995年向联合国各新闻中心拨款的资料,(11)并吁请秘书长继续研究向所有联合国新闻中心合理和公平分配现有资源的方法和方式,并就此向新闻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提出报告; 26. 欢迎若干会员国对在本国首都的联合国新闻中心给予财务和实物支援,并请秘书长通过新闻部,酌情同会员国协商,是否可能在国家一级向各中心增加提供自愿援助,并铭记这种援助不应取代联合国方案预算中对联合国各新闻中心所需经费的全额拨款; 27. 注意到加蓬、几内亚、海地和吉尔吉斯斯坦要求设立新闻中心或新闻单位; 28. 确认继续增进新闻部和哥斯达黎加和平大学的合作,作为促进联合国活动和分发联合国新闻资料的协调中心; 29. 表示全力支持通过继续发布联合国新闻稿的方式,以秘书处两种工作语文,即英文和法文,并在需要时以其他语文,广泛、正确、平等、迅速地报导联合国的活动,并强调必须以两种工作语文继续迅速发布高质量的新闻稿; 30. 强调无线电广播是新闻部可以利用的最有成本效益和延伸最广的媒体之一,并且根据大会第48/44 B号决议,是发展及维护和平等联合国活动的一项重要工具; 31.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发展联合国的国际无线电广播能力的报告;(12) 32. 请秘书长就联合国国际无线电广播能力的试验项目的设计和范围提出报告,新闻委员会将于1999年第二十一届会议进行审议; 33. 在这方面注意到,新闻部打算与各会员国联系,以确定它们是否准备为该试验项目提供技术设施,并将这种资料列入上文第32段所指的报告; 34. 鼓励以现行各种语文将联合国无线电台的节目放在因特网的联合国主页上; 35. 强调新闻部仍然必须利用传统的渠道和大众媒介传播联合国新闻,并鼓励新闻部充分利用最近发展的新闻技术,如因特网,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改进联合国新闻的传播,同时考虑到联合国语文的多样性; 36. 欢迎新闻部正在采取步骤加强其能力,以履行其编辑与协调联合国主页以及提供其新闻内容的双重责任; 37. 表示赞扬新闻部为发展中国家广播员和记者持续提供的方案,并吁请新闻部再扩大这一方案,以便接纳更多来自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国家的受训者; 38. 认识到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所进行的重要工作,以及它与发展中国家的新闻机构和广播组织合作传播关于各种优先问题的资料; 39. 请新闻部继续确保各方能够尽量利用联合国导游,并确保尽量使公共场所的展品能够增进知识、提供最新信息和切合实际,并且尽量采用创新技术; 40. 敦促新闻部采取必要的措施,通过提供具有切实意义和客观的资料,以期达到秘书长关于非洲境内冲突起因和促进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报告(13)中提出的各项主要目标; 41. 回顾大会关于切尔诺贝利灾难的后果的各项决议,特别是1996年12月13日第51/138 B号和1997年12月16日第52/172号决议,并鼓励新闻部同有关国家和联合国系统的有关组织和机构合作,继续采取适当措施,提高全世界公众对这一灾难的后果的认识; 42. 请秘书长就新闻部的活动和本决议内建议的执行情况向新闻委员会1999年第二十一届会议以及大会1999年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报告; 43. 决定自新闻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起,委员会的报告应由不限成员名额的工作组编写; 44. 请新闻委员会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报告; 45. 决定在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的临时议程列入题为“有关新闻的问题”的项目。 1998年12月3日 第78次全体会议 注 1. 《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三届会议,补编第21号》(A/53/21/Rev.1)。 3. 见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记录,第二十一届会议,1980年9月23日至10月28日,贝尔格莱德》,第1卷,《决议》,第三节4,第4/21号决议。 9. 《大会正式记录,第四十二届会议,补编第21号》(A/42/21),第三节D,建议36。 13. A/52/871-S/1998/318;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三年,1998年4月、5月和6月份补编》, S/1998/318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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