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79
8 Jan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73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一委员会的报告(A/53/586)通过]

53/79. 审查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通过的 建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A

裁军审议委员会的报告

大会

审议了裁军审议委员会的报告,(1)

回顾其1992年12月9日第47/54 A号、1993年4月8日第47/54 G号、1993年12月16日第48/77 A号、1994年12月15日第49/77 A号、1995年12月12日第50/72 D号、1996年12月10日第51/47 B号和1997年12月9日第52/40 B号决议,

考虑到裁军审议委员会在审查裁军领域各种问题和就这些问题提出建议以及在促进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各项有关决定的执行方面被要求发挥的作用和所应作出的贡献,

1. 注意到裁军审议委员会的报告;(1)

2. 重申进一步加强第一委员会、裁军审议委员会和裁军谈判会议之间的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性;

3. 又重申裁军审议委员会作为联合国多边裁军机制内从事审议的专门机构的作用,它可以对具体裁军问题进行深入的审议,从而就这些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

4. 赞扬裁军审议委员会依照大会1997年12月19日第52/12 B号决议,在1998年6月第一委员会续会中顺利完成对其工作的审查,从而通过了大会1998年9月8日第52/492号决定;

5. 鼓励裁军审议委员会继续尽力改进其工作方法,使它能够集中审议裁军领域中数目有限的优先问题,同时铭记它已经决定逐渐将议程改为分阶段审议两个项目的办法;

6. 裁军审议委员会根据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最后文件》(2)第118段中为它规定的任务,并按照大会1982年12月9日第37/78 H号决议第3段,继续进行工作,并为此目的,考虑到已获通过的"加强裁军审议委员会执行职责的途径和方法"(3)尽力就其议程项目提出具体建议;

7. 注意到裁军审议委员会1998年组织会议通过了下列项目供其1999年实质性会议审议:

(a) 根据有关区域的国家自由达成的安排建立无核武器区;

(b) 关于控制/限制常规武器和裁军的指导方针,特别强调依照大会1996年12月10日第51/45 N号决议巩固和平;

(c) 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第四届大会特别会议;

8. 裁军审议委员会在1999年召开一次不超过三星期的会议,并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一份实质性报告;

9. 秘书长向裁军审议委员会转交裁军谈判会议的年度报告(4)以及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有关裁军事项的所有正式记录,并向该委员会提供执行本决议所需的一切协助;

10. 又请秘书长确保向裁军审议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充分提供各种正式语文的口译和笔译设施,并作为优先事项,为此调拨一切必要的资源和服务,包括逐字记录;

11. 决定将题为"裁军审议委员会的报告"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8年12月4日

第79次全体会议

 

B

裁军谈判会议的报告

大会

审议了裁军谈判会议的报告,(4)

深信裁军谈判会议作为国际社会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论坛,在裁军优先问题的实质性谈判方面应发挥主要作用,

认为在这方面,当前的国际气候应能进一步推动多边谈判,以便达成具体的协议,

认识到裁军谈判会议有一些紧迫和重要的问题有待谈判,

1. 重申裁军谈判会议作为国际社会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论坛应发挥的作用;

2. 欢迎裁军谈判会议决心根据演变中的国际局势发挥这一作用,以期早日就其议程中的优先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3. 又欢迎裁军谈判会议决定在其议程内题为“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的项目4之下设立一个特设委员会来进行谈判,以期就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达成协议,此种安排可以采取具有国际法律拘束力的文书形式,并在题为“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的议程项目1之下设立一个特设委员会,以特别协调员的报告(5)和其中所载的职权范围为基础,谈判一项禁止生产用于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的裂变材料的无歧视性、多边和可加以有效国际核查的条约,并注意到关于在1999年会议开始时重新设立这些特设委员会的建议;

4. 还欢迎裁军谈判会议决定责成其以后各任主席进行深入协商和征求其成员国对处理其议程内题为“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的项目1的适当方法与做法的意见,并注意到1998年会议上一任主席关于在1999年会议开始时继续进行这些协商的建议;

5. 满意地注意到裁军谈判会议期望在其1999年的会议上促进实质性进展,并表示希望在休会期间进行的适当协商能导致早日就各个议程项目展开工作;

6. 鼓励裁军谈判会议继续进行审查其成员组成的协商,以期早日就进一步扩充其成员达成协议;

7. 又鼓励裁军谈判会议进一步加紧它正在对其议程和工作方法进行的审查;

8. 秘书长继续确保向裁军谈判会议提供足够的行政、实务和会议支助服务;

9. 裁军谈判会议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交工作报告;

10. 决定将题为“裁军谈判会议的报告”的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临时议程。

1998年12月4日

第79次全体会议

1. 《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三届会议,补编第42号》(A/53/42)。

2. S-10/2号决议。

3. A/CN.10/137。

4. 《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三届会议,补编第27号》(A/53/27)。

5. CD/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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