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94
11 Febr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44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3/L.22/Rev.2和Rev.2/Add.1)]

53/94. 中美洲局势:实现稳固持久和平的程序和形成和平、自由、 民主和发展区域的进程

大会,

回顾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特别是1989年7月27日第637(1989)号决议,以及大会本身的决议,特别是1988年11月15日第43/24号决议,其中请秘书长继续斡旋和全力支持中美洲各国政府为实现1987年8月7日《中美洲实现稳固持久和平的程序的协定》(1)所载和平、和解、民主、发展与正义的目标所进行的努力,

重申其各项决议,其中确认和强调必须在经济、财政和技术方面提供双边和多边的国际支持和合作,以促进该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协助和补充中美洲各国人民和政府实现和平与民主目标的努力,特别是1995年12月12日关于向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2)提供国际援助和合作的第50/58 B号决议,以及1998年11月2日关于因米切飓风造成的破坏而向中美洲提供紧急援助的第53/1 C号决议,

强调重要的是发展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其主要目标在于促进一体化进程;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是国家和区域发展的综合方案,其中包括该区域各国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承诺和优先事项;设立次级系统和制订区域社会政策;民主中美洲安全典范以及执行总统首脑会议所通过的其他各项协定;所有这些步骤构成巩固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进程的全球参照标准,又是重新建立中美洲与国际社会之间互惠关系的基础,

欢迎秘书长访问危地马拉以支持中美洲区域、特别是危地马拉的和平、民主和发展的巩固进程,

认识到在履行由联合国危地马拉人权核查团核查其执行情况的《危地马拉和平协定》所载的承诺方面取得的进展,包括关于前战斗人员复员和转入平民生活、照顾返回人民、设立特别委员会、裁减军队、促进和保护人权以及修改宪章的进展等方面的承诺,

满意地注意到萨尔瓦多人民和政府为充分执行和平协定所作的努力,

满意地认识到维持和平行动以及联合国各观察团和监测团发挥的作用,它们根据安全理事会和大会各项有关决议的规定成功地完成任务,

欢迎中美洲各国人民取得的变化和进展,除别的以外,他们的努力促成了修改宪法、加强民间社会、建立新的政治空间、举行自由和多元化的选举、创立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机构、言论自由、加强民主体制和法治、司法改革进程以及制订向中美洲各国人民提供更多机会的更为公正的发展典范,

强调重要的是结束中美洲历史的一段关键时期,开始没有武装冲突的新阶段,各国自由选出的政府以及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其他方面的深远变化创造了一个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的环境,推动在巩固和完善民主、公正和公平社会方面取得进展,

重申中美洲的稳固持久和平与民主是一个在结构方面面对严重挑战的充满活力的长期进程,该进程的持续和巩固与在人的发展方面取得进展有密切关系,尤其是在 减轻赤贫、促进社会经济正义、司法改革、 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尊重少数民族和照顾该区域人民中最脆弱群体的基本需求等方面,这些方面的问题是紧张和冲突的主要根源,应该象解决武装冲突那样紧急而专注地加以处理,

强调中美洲各国总统决定依照区域各国人民的愿望,继续尽最大努力逐步和逐渐推动1997年9月2日《尼加拉瓜宣言》所载的中美洲联盟,

注意到米切飓风在中美洲地区造成了破坏性影响,留下了一幅大量生命牺牲和物质损失的悲惨景象,

深感关切,因为这场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可能使中美洲各国人民和国际社会为克服武装冲突所造成的后果而作出的努力以及在政治稳定、民主化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大为倒退,造成紧急局势,需要区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采取非常措施,以满足受影响的人口的优先需要,尽快推动该区域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1.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3)

2. 赞扬中美洲各国人民和政府履行各次首脑会议所作的承诺,努力恢复整个区域的和平与民主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并支持各国总统使中美洲成为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区域的决定;

3. 认识到必须继续关注中美洲局势,支持国家和区域努力以消除武装冲突根深蒂固的根源,避免退步和巩固该区域的和平与民主化,并促进中美洲可持续发展联盟(2)的目标;

4. 强调全球参照标准的重要性以及制定国家和区域发展优先事项,据以促进中美洲各国人民有效、一致和可持续进步,并按照区域内外的新形势提供国际合作;

5. 欢迎在执行《危地马拉和平协定》方面取得进展,并敦促危地马拉社会各阶层共同努力,勇敢而坚决地采取行动,巩固和平;

6. 又欢迎萨尔瓦多人民和政府为履行和平协定所述的承诺而作出了努力,从而极大地促进了该国民主化进程的巩固;

7. 秘书长、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和计划署以及国际社会继续支持和核查在联合国主持下签署的各项和平协定在危地马拉的执行情况,遵守协定是该国稳固持久和平的必要条件,并请它们坚决支持联合国危地马拉核查团执行任务;

8. 认识到中美洲一体化体系作为实现一体化的努力的协调和统一机关的重要性,一体化进程旨在循序渐进地逐步建立中美洲联盟,并呼吁国际社会、联合国系统和其它国际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慷慨提供有效合作,以提高中美洲一体化体系执行任务的能力和效率;

9. 鼓励中美洲各国政府继续履行历史性职责,全面执行各项国家、区域或国际协定所规定的承诺,特别是关于执行社会方案以解决贫穷和失业问题、建立更公正和平等的社会、改善公共安全、巩固现代和透明的公共行政并消除贪污、有罪不罚、恐怖主义行为、毒品和军火贩运等问题的承诺,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该区域建立稳固持久和平的必要紧急措施;

10. 重申深深感谢秘书长、他的特别代表、萨尔瓦多和平进程之友小组(哥伦比亚、墨西哥、西班牙、美利坚合众国和委内瑞拉)和危地马拉和平进程之友好小组(哥伦比亚、墨西哥、挪威、西班牙、美利坚合众国和委内瑞拉)、尼加拉瓜支助小组(加拿大、墨西哥、荷兰、西班牙和瑞典)、欧洲联盟的政治对话和合作,又感谢作出重大贡献的其它国家和国际社会对中美洲建设和平、民主和发展的支持和声援;

11. 重申重要的是在中美洲巩固和平与民主的新阶段提供国际合作,特别是与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基金和计划署以及捐助者合作,并吁请它们铭记符合中美洲人民集体愿望和需要的新区域发展战略的全球框架,继续支持中美洲实现这些目标的努力;

12. 认识到由于米切飓风造成的灾难,必须向中美洲国家提供紧急援助;

13. 赞赏地注意到国际上所表现的团结与支持以及向米切飓风受害者所提供的紧急援助;

14. 呼吁全体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各机关、组织、基金和方案、各国际金融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和国际民间社会其它行动者为受飓风影响的国家的恢复和重建慷慨提供合作和特别紧急援助;

15. 秘书长继续全力支持中美洲各国政府的倡议和活动,特别是通过执行新的可持续发展综合方案和设立中美洲联盟的倡议巩固和平与民主的努力,除其他外,强调自然灾害、特别是米切飓风可能对该区域的和平进程和脆弱经济带来的影响,并请秘书长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报告;

16. 决定将题为“中美洲局势:实现稳固持久和平的程序和形成和平、自由、民主和发展区域的进程”的项目列入第五十四届会议的临时议程。

1998年12月7日

第81次全体会议

  1. A/42/521-S/19085,附件;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四十二年,1987年7月、8月和9月份补编》,S/19085号文件。
  2. 见A/49/580-S/1994/1217,附件一;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四十九年,1994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1994/1217号文件。
  3. A/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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