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107
20 Jan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154

大会决议

[根据第六委员会的报告(A/53/635)通过]

53/107. 执行《联合国宪章》中有关援助因 实施制裁而受影响的第三国的规定

大会

关切某些国家因执行安全理事会对另一些国家实施的预防性或强制性措施而面临特殊经济问题,并考虑到联合国会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四十九条有义务在执行安全理事会所决定的措施方面通力合作,彼此协助,

回顾根据《宪章》第五十条,面临此种性质特殊经济问题的第三国有权与安全理事会协商,以期解决这些问题,

认识到宜于考虑制定进一步的适当协商程序,以便以更有效的方式处理《宪章》第五十条所述的问题,

回顾

(a) 秘书长题为“和平纲领”的报告,(1)特别是其中第41段,

(b) 大会1992年12月18日题为“和平纲领:预防性外交和有关事项”的第47/120 A号决议、1993年9月20日题为“和平纲领”的第47/120 B号决议,特别是其中题为“因实施预防性或强制性措施而产生的特殊经济问题”的第四节,以及1997年9月15日题为“《和平纲领》补编”的第51/242号决议,特别是其中题为“联合国施加制裁问题”的附件二,

(c) 秘书长题为“《和平纲领》补编”的立场文件,(2)

(d) 1995年2月22日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3)

(e) 秘书长按照安全理事会主席关于根据《宪章》第七章实施的制裁对各国造成的特殊经济问题这一问题的声明(4)而编写的报告,(5)

(f) 秘书长关于向因执行安全理事会制裁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各项决议而受到影响的国家提供经济援助的报告,(6)以及大会1993年12月21日第48/210号、1994年12月2日第49/21 A号、1995年12月12日第50/58 E号、1996年12月5日第51/30 A号和1997年12月16日第52/169 H号决议,

(g) 联合国宪章和加强联合国作用特别委员会关于其1994至1998年所举行的会议的工作报告,(7)

(h) 秘书长关于执行《宪章》中有关援助因实施《宪章》第七章的制裁而受影响 的第三国的规定的各次报告,(8)

注意到秘书长按照大会1997年12月15日第52/162号决议提出的最新报告,(9)

回顾最近有几个论坛,包括大会及其附属机关和安全理事会,都讨论了援助因实施制裁而受影响的第三国的问题,

又回顾安全理事会按照1994年12月16日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10)采取的措施,声明中表示,作为改进安理会成员与联合国其他会员国之间的信息流通和意见交流的一种努力,应该多举行公开会议,特别是在审议一个主题的早期阶段,

强调在拟订制裁制度时,应当适当顾及制裁对第三国的潜在影响,

又强调在这方面《宪章》第七章赋予安全理事会的权力和《宪章》第二十四条为保证联合国行动迅速有效而授予安理会的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主要责任,

回顾根据《宪章》第三十一条,对于向安全理事会提出的任何问题,经安理会认为对非安理会成员的联合国任何会员国的利益有特别关系时,该会员国得参加讨论,但无表决权,

认识到根据《宪章》第七章实施的制裁已在第三国造成特殊经济问题,需要加紧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考虑到可能因实施制裁而受影响的第三国的意见,

认识到向因实施制裁而受影响的第三国提供援助,将更有助于国际社会有效和全面地对待安全理事会所实施的制裁,

并认识到鉴于因执行安全理事会根据《宪章》第七章实施的预防性或强制性措施而对受影响的第三国造成的特殊经济问题很严重,对这些国家的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整个国际社会、特别是参与提供经济和财政援助的国际机构应当继续考虑到并且以更有效的方式处理这些特殊经济问题,

回顾1995年12月11日第50/51号、1996年12月17日第51/208号和1997年12月15日第52/162号决议的规定,

1. 再次请安全理事会考虑酌情制定进一步的机制或程序,以便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条,尽早与因执行安理会根据《宪章》第七章实施的预防性或强制性措施而实际或可能面临特殊经济问题的第三国进行协商以解决这些问题,包括以适当的方法和方式增进其审议受影响的国家所提出的援助请求时采用的方法和程序的效能;

2. 再次欢迎安全理事会自大会第50/51号决议通过以来,为提高各个制裁委员会的效能和透明度而采取的进一步措施,并请安理会执行这些措施,同时强烈建议安理会继续努力,进一步改进各个制裁委员会的运作,精简其工作程序,便利因执行制裁而面临特殊经济问题的国家的代表向它们求助;

3. 秘书长继续致力于执行第50/51号、第51/208号和第52/162号决议,确保秘书处内的主管单位发展足够能力并拟订适当的方式、技术程序和准则,以继续经常性地整理和协调关于可向因实施制裁而受影响的第三国提供的国际援助的资料,继续拟定一套可能的办法以供评估第三国实际受到的不利影响,并展开行动探讨向受影响的第三国提供援助的创新和实际措施;

4. 又请秘书长就拟定一套办法以供评估第三国因实施预防性或强制性措施而受到的影响和探讨向受影响的第三国提供国际援助的创新和实际措施的特设专家组会议的报告,(11)征求各国、联合国系统的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的意见;

5. 重申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方案和协调委员会各自在适当情况下在调动和监测国际社会和联合国系统向因执行安全理事会实施的预防性或强制性措施而面临特殊经济问题的国家提供经济援助的努力方面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在找出解决这些国家特殊经济问题的方法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决定将特设专家组会议的报告转递给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9年实质性会议;

6. 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各国际金融机构、其他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会员国在适当情况下更具体和直接地设法解决受到根据《宪章》第七章实施的制裁影响的第三国的特殊经济问题,并为此目的考虑改进同这些国家保持建设性对话的协商程序,包括经常定期举行会议,以及在适当情况下举行有联合国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参加的受影响第三国与捐助者的特别会议;

7. 联合国宪章和加强联合国作用特别委员会在1999年的会议上考虑到秘书长所有有关的报告、特别是载有依照大会第52/162号决议第4段举行的特设专家组会议审议情况和主要结论摘要的最新报告,以及就这个主题提出的各种提议、第六委员会在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上就这个问题进行的辩论和大会第51/242号决议附件二所载关于联合国施加制裁问题的文本以及大会第50/51号、第51/208号、第52/162号决议和本决议的执行情况,继续优先审议执行《宪章》中有关援助因实施《宪章》第七章的制裁而受影响的第三国的规定的问题;

8. 决定在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期间在第六委员会内,或如有必要在委员会的一个工作组内,继续审议在制订有效措施以执行《宪章》中有关援助因实施《宪章》第七章的制裁而受影响的第三国的规定方面取得的进一步进展情况;

9. 秘书长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提出报告。

1998年12月8日

第83次全体会议

1. A/47/277-S/24111;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四十七年,1992年4月、5月和6月份补编》,S/24111号文件。

2. A/50/60-S/1995/1;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五十年,1995年1月、2月和3月份补编》,S/1995/1号文件。

3. S/PRST/1995/9;见《安全理事会决议及决定,1995年》。

4. 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四十七年,1992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25036号文件。

5. A/48/573-S/26705;见《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四十八年1993年10月、11月和12月份补编》,S/26705号文件。

6. A/49/356、A/50/423、A/51/356和A/52/535。

7. 《大会正式记录,第四十九届会议,补编第33号》(A/49/33);同上,《第五十届会议,补编第33号》(A/50/33);同上,《第五十一届会议,补编第33号》(A/51/33);同上,《第五十二届会议,补编第33号》及更正(A/52/33和Corr.1);和同上,《第五十三届会议,补编第33号》(A/53/33)。

8. A/50/361、A/51/317和A/52/308。

9. A/53/312。

10. S/PRST/1994/81;见《安全理事会决议及决定,1994年》。

11. A/53/312,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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