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大会


A/RES/53/117
5 February 1999

第五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103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3/618)通过]

53/117. 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

大会

重申其1997年12月12日第52/99号决议和其他有关决议和决定,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人权委员会和人权委员会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回顾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影响妇幼健康传统习俗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和人权委员会关于对妇女暴力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重申按照《联合国宪章》规定,所有国家均有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又重申后来的各项人权文书内所载的义务,特别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第5条和《儿童权利公约》(2)第24条,并考虑到《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3)第2条(a)项,

回顾1993年6月14日至25日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会议、(4)国际人口与发展会

议、(5)1995年4月29日至5月8日在开罗举行的第九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6)和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7)的文件中有关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的规定,

重申此种做法构成了对妇女和女童的一种明显的暴力行为并严重地侵犯了她们的人权,

关注此种做法继续大规模存在,

强调消除此种做法需要各国政府、国际社会和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作出更大的努力和承诺,并且必须根本改变各种社会态度,

1. 欢迎

(a) 秘书长的报告,(8)其中提供了关于各国的最佳做法和国际合作的令人鼓舞的例子;

(b) 联合国各机构、计划署和组织,包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和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为解决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问题所作的努力,并鼓励它们继续协调努力;

(c) 联合国人口基金消除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特任大使所做的工作,她已应邀前往各国访问,联合国人口基金设立了一个信托基金来支持她的工作;

(d) 非洲影响妇幼健康传统习俗问题委员会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包括妇女组织为提高对这种做法、特别是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有害影响的认识所做的工作;

(e) 妇女地位委员会在1998年的届会上讨论了有害的传统做法或习俗的问题;(9)

2. 强调联合国各基金和计划署以及国际和区域金融机构、双边和多边捐助者必须向争取消除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国际社会必须向在这一领域积极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团体提供援助;

3. 吁请各国:

(a) 如尚未批准有关人权条约,批准这些条约,特别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和《儿童权利公约》,(2)遵守并充分履行它们作为缔约国根据这些条约承担的义务;

(b) 执行除其他外根据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7)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5)和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4)在这方面作出的国际承诺;

(c) 拟订和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禁止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包括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除其他外,针对负责者采取适当措施,如果尚未采取行动,则建立执行和监测立法、执法和国家政策的具体的国家机制;

(d) 加紧努力,尤其是通过教育、信息传播、培训、媒介和当地社区会议的方式提高对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等损害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的认识,并在这方面动员国家和国际舆论,以便彻底消除这些做法;

(e) 提倡在中小学课程中列入对于赋予妇女权力及其人权的讨论,并在这种课程内和在培训保健人员时特别述及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

(f) 除其他外,动员舆论领袖、教育工作者、宗教领袖、酋长、传统领袖、医务人员、妇女健康和计划生育组织和媒介等方面参加宣传运动,以便促进集体和个人对妇女和女童的人权的认识,以及对有害的传统做法或习俗如何损害这些权利的认识;

(g) 通过与社区以及宗教和文化团体及其领导人协商,探讨替代有害传统做法或习俗的做法,特别是替代那些作为仪式或成年礼的组成部分的做法;

(h) 同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影响妇幼健康传统习俗问题特别报告员密切合作,并对她的调查作出反应;

(i) 同各有关专门机构和联合国各基金及计划署以及有关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密切合作,共同努力铲除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

(j) 在向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儿童权利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条约机关提交的报告中列入同采取措施消除损害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包括切割女性生殖器官有关的具体资料;

(k) 在对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行动纲要》(10)执行情况作全国性评价时讨论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的问题;

(l) 在为筹备2000年大会评估《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11)和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行动纲要》的执行进度的高级别全体审查会议而提交秘书处的关于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行动纲要》的执行情况报告中列入具体资料,说明为消除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包括切割女性生殖器官而采取的措施;

4.

(a) 有关专门机构、联合国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就本决议的主题交流资料,并鼓励在本领域积极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和监测有关人权条约的执行情况的机构之间交流这种资料;

(b) 妇女地位委员会第四十三届会议审查“妇女与健康”这一重大关切领域时,讨论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和习俗、包括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问题;

(c) 人权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审议该问题,从而使人更全面地了解这些做法对妇女的人权的影响;

5. 秘书长:

(a) 将他的报告提供给联合国系统内的有关会议;

(b) 将关于影响妇女和女童健康的传统做法或习俗这一主题的资料列入请他在1999年底前汇编的关于世界各国妇女和女童境况的最新统计资料和指标,例如印发一卷新的《世界妇女》;

(c) 向人权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提供妇女地位委员会讨论该问题的结果,必要时采取口头报告的形式;

(d) 向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特别着重各国和国际上的最新事态发展。

1998年12月9日

第85次全体会议

1. 第34/180号决议,附件。

2. 第44/25号决议,附件。

3. 第48/104号决议。

4. A/CONF.157/24(Part I),第三章。

5. 《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的报告,1994年9月5日至13日,开罗》(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95.XIII.18),第一章,决议1,附件。

6. 见A/CONF.169/16/Rev.1。

7. 《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报告,1995年9月4日至15日,北京》(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 C.96.IV.13),第一章,决议1,附件一和二。

8. A/53/354。

9.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记录,1998年,补编第7号》及更正(E/1998/27和Corr.1)。

10. 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报告,1995年9月4日至15日,北京》(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 C.96.IV.13),第一章,决议1,附件二。

11. 《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的成就世界会议的报告,1985年7月15日至26日,内罗毕》(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85.IV.10),第一章,A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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